cokebear wrote:樓樓上的說法是錯的唷...(恕刪) 上週日最後一天免費帶著FD17S與SD7進去,也是聽到站務人員說,進入站體就要折起來!!那天沒有攜車袋也是可以上車的,只是用袋子就比較不怕人擠人時弄髒其他乘客!!
我之前一段時間都是騎fd17s坐捷運上下班,高雄捷運還蠻方便的,到站體後用無障礙坡道搭電梯進入站體然後用牽的(進入站體後請不要騎車)至驗票入口後在搭電梯到月台車廂到達前再把車子折起來即可,方便喔,依照此方法沒被刁難過。以下是高雄捷運公布的細則:高雄捷運公司開放旅客攜帶折疊式腳踏車搭乘捷運應行注意事項民國98年5月1日公告一、開放路線及時段:紅橘線各已營運車站於營運時間內,旅客攜帶車身折疊後尺寸長寬高合計在205CM以下,且輪徑尺寸在20吋(含)以下之非動力式折疊腳踏車,免加收費用進站。二、進出車站動線:禁止使用車站內之樓梯、電扶梯上下樓層,可使用車站內外之無障礙坡道及電梯(每次使用最多限二輛),並僅可牽行或攜行,不可騎乘或滑乘。三、進出車站付費區:由無障礙閘門進出付費區,並須於進入電聯車車廂前,於不妨礙其他旅客動線處妥善收折固定。四、旅客攜帶折疊式腳踏車注意事項:(一) 站、車人員如發現攜折疊式腳踏車之旅客未於進入車廂前收折,則視為一般腳踏車全票收費。(二) 應保持清潔,如有髒污之虞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三) 應「車不離身」,於車廂內必須隨時扶穩,不可單獨停放。(四) 須隨時注意其他旅客進出車廂與行走安全、禮讓進出動線並避免污染他人衣物。(五) 若造成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損害,應負法律上相關責任。(六) 若有造成他人不便或影響安全之虞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七) 當捷運系統發生緊急事件時,本公司必要時得暫時停止旅客攜帶折疊式腳踏車進出捷運系統。(八) 應確實遵守大眾捷運法、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旅客須知」、各項規定與本注意事項,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除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旅客因違反規定導致本身之損害,應自行負擔相關責任,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五、本公司基於營運需要,得依旅客須知第38條,公告調整開放折疊式腳踏車搭乘捷運之時段、車站及其他相關規定。
樓上正解!!連攜車袋都不用...折好就可以了上週我帶小折回高雄去搭捷運規定真是超便民,只要是摺疊車,只要折起來就可以進車廂了不像台鐵,還一定要用攜車袋裝起來才可以進站呼...高雄捷運真是方便啊要是線再多幾條,就完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