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nryV4 wrote:
捷運的規定是說要[包裝], 條文內沒有完整的字眼
不好意思記錯了。不過這樣模糊的字眼可能就得看站務人員自己解釋了。
我是怕被刁難, 所以都完整包裝(火車, 客運, 捷運目前還沒機會上)。
不過扛車走一大段路真的還蠻累的。
據我所知,捷運公司攜帶腳踏車與寵物的規定很類似,只要你包裝好,不要露出任何一個部位,就可視為一般行李,站務員不會管那麼多。但如果你的輪子露出來,或是寵物的頭尾露出來,馬上會被其他旅客投訴,到時候人家就算不想處理也不行。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依照他們的規章是可以拒絕運送的,但依我自己的經驗,只要不露出狗頭或輪子,就算只是用個大黑垃圾袋把車包好,捷運公司的人是不會管你的,雖然他知道你帶的是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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