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精神更要保障那些原創發明者的權利
這樣才會有更多人願意投入創新
有人很肯定birdy原創的專利已經到期了??請確定一下∼
您們有查過了嗎?還是人言亦言?
何況,只有擔心被告的製造商和販賣商,才會對birdy的專利期關心吧?!
tweetymouse wrote:
一個原創已經不再生產的車款,不但沒有專利,大小也不一樣的車架,拿來重新拿來復刻改良就要被說成山寨。..(恕刪)
birdy又沒停產,停產的只有經典圓管的造型,現行款的birdy仍然存在的
若是山寨折疊方式和birdy一樣,那就是摹仿
若是山寨版不能折的跟真鳥一樣,只能說是畫虎不成反類犬

tweetymouse wrote:
一個原創已經不再生產...(恕刪)
在這個議題裡:我願意對號入座「我就是正義魔人」
不要說什麼阻礙社會進步給消費者更好的產品這些鬼話了…這不是廠商心裡在想的事
「利益」…沒有利益其他的都是鬼扯
我不喜談法律層面的東西
因為:不管是我,或是版上的任何一個人,都沒有資格
…我們都不是有權利可以行使或主張的人,所以我們在這搖旗吶喊是沒有用的
再者,我也知道:只要不違法侵害到也人…這社會本來也就是這樣…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只是,我單純的覺得在道德層面
這東西本身是可以被討論的
也不用跟我說台灣以前也是怎樣怎樣
以前做錯的事…如果大家都有份的話
不表示,事情就是對的
我們只是被寬待了而已
所以我很無法接受你以法律上沒問題、社會會更進步…等等來粉飾太平
你做出來…就別怕人家說你是仿的
更不要隨便用你的觀點去定義事物
ps就覺得你是業代或商間之類,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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