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超過20萬公里, 比起職業駕駛不算多.從來不覺得路上自行車隊會是個困擾.自行車闖紅燈挺好的, 怎麼說?難道還要一起綠燈起步? 在你面前用10幾秒加速到時速20?擋路那麼久, 各位路怒症不會發病嗎?左右沒車還不快滾.真正讓我感到危險的自行車騎士, 反而是任意鬼切剪線的老人.有些老人耳不聰目不明反應不好習慣又差, 誰撞到誰倒楣.自行車就是人畜無害的鵪鶉.連撞到隻狗都是自己重傷.越多人騎自行車通勤, 自己的存活率越高, 值得推廣.而創造每年三千路殺的殺人犯/準殺人犯們卻很愛檢討別人.計較鵪鶉不守規矩亂飛.其實心中的正義感是假, 關心是假, 守法是假.真正是酸葡萄心態, 我都(因為怕被罰)乖乖守法你們為何可以違規?你可以我不行, 老子不爽.然後繼續殺人.
jcchiou wrote:我開車超過20萬公里...(恕刪) 違規就是違規 就算是違規的受傷他媽的 處理過車禍就知道有多煩多賭爛就算明明是單車違規 下賤垃圾就會仗著自己受傷台灣奇葩的肇責分配 藉以刑逼民就應該修法 單車也要掛車牌 違規一律檢舉不能放過這些 囂張違規的下賤垃圾
如果要量化的話行人、自行車、任何沒政府牌照可查詢的車輛違規率一定遠超過傳統的汽機車輛理由很簡單,因為你抓不到我這個基本上只能從公民素養去改變了就好比日本人在這方面就比台灣人好非常非常多但這種不是短時間內有辦法說改就改的除非!極嚴罰例如抓到直接拉去槍斃我相信就沒人敢賭了可以套用在各種情況紅線違停,抓到就是死不讓行人,抓到也是死相信交通問題立馬改善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