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嚴重交通違規的月經文

要不是台灣法律和法官很奇怪的判決方式,沒有犯錯的一方還得負一些不知所謂的罰責;

以及不知所謂的道義賠償,還需有人po行車紀錄器為證,以及苦口婆心的勸說不要違規嗎?

如果真的法律允許~~這種白目撞死一個少一個;沒撞死的塗牛屎;斷手斷腳的不要申請殘障手冊浪費資源;

變植物人爽到的是家人,家屬不要事後再來"靠夭"
2013-08-29 14:10 發佈
我更希望白目被撞的都是用汽油行進的那一類違規人!

tarng1971 wrote:
要不是台灣法律和法官很奇怪的判決方式,沒有犯錯的一方還得負一些不知所謂的罰責;

以及不知所謂的道義賠償,還需有人po行車紀錄器為證,以及苦口婆心的勸說不要違規嗎?

如果真的法律允許~~這種白目撞死一個少一個;沒撞死的塗牛屎;斷手斷腳的不要申請殘障手冊浪費資源;

變植物人爽到的是家人,家屬不要事後再來"靠夭"



meatfeet wrote:
我更希望白目被撞的都...(恕刪)


只要是嚴重違規的,不管是騎乘駕駛任何交通工具的,都應該受到嚴厲的逞罰才對!!
塑化劑,三聚氰氨這種重大人謀不臧的事都罰那麼輕,

還期待台灣的法律嘛??

自已小心為上!!
違規的行為是不對低,該怎麼罰就怎麼罰,不對就是不對~~~

不過腳踏車已經是最環保及低耗能的交通工具了,而對他人所造成的影響也是相對很小的。而樓主這麼慷慨激昂、口不則言的熱情發言應該可以發揮在環保,人民相關的社會大利上,這種小違規行為就交給波麗士大人來處理即可~~~


tarng1971 wrote:
要不是台灣法律和法官...(恕刪)


現在不是有在提倡"路權"的法則了嗎?
不管行人,自行車,汽機車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
違規被撞是活該,為什麼要道義賠償....
台灣是'情'、理、法的社會才會有那麼多亂象....
情沒有依據法官說了算
理沒有依據法官說了算
法只是參考....
我也曾經想過這個問題
後來想到一個可能性
之所以交通事故中雙方都要有責任歸屬的原因可能性之一在於:

假設今天是一個 只要對方違規在先 撞死他可以不負責的社會
今天我看某甲不爽很想殺死他 又碰巧知道某甲很不守交通法規 常常喝醉酒騎車闖紅燈
那我就可以"合法的意外殺了他" 然後還不用負刑責 花點修車費而已

電話蟲 wrote:
違規的行為是不對低,該怎麼罰就怎麼罰,不對就是不對~~~

不過腳踏車已經是最環保及低耗能的交通工具了,而對他人所造成的影響也是相對很小的。而樓主這麼慷慨激昂、口不則言的熱情發言應該可以發揮在環保,人民相關的社會大利上,這種小違規行為就交給波麗士大人來處理即可~~~


tarng1971 wrote:
所以你認為這樣的行為對他人的影響很小,做也無所謂囉??!!其實這種事最容易發生在你我身邊,

哪天你倒楣去撞到這種白目的;平白無故背個前科;還是得無緣無故花錢消災,嘿黑~~有得你爽的!!

記得喔哪天要是你遇上這種倒楣事,po上來讓我們替你高興嘿!!


從開板大的回應看來"違規的行為是不對低,該怎麼罰就怎麼罰,不對就是不對~~~"這句話沒有達成消毒的效果喔...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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