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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聞了??撞壞單車阿莎力說賠 兩輪10萬…駕駛傻眼

2012-04-27 9:54 發佈

benny1901 wrote:
這次記者也撐太久了吧...(恕刪)


所以當初PO文的是法院的人士囉?
公務人員變聰明了耶
所以說我曾經再板上看過的一個笑話

兩輛車在前方

(125的機車跟穿全套車衣的腳踏車)

你在後方停不下來,一定要撞上去的話

那時的瞬間反應就要選擇對自己損失最小的撞

人員體傷不計算的話,單單考慮財損

要選擇撞機車 不要撞腳踏車

125機車大概7-8萬就買的到

自行車的話價格高低很懸殊

不要選錯撞到車王

你就真的發達了




當然騎車要小心 再小心...非常小心

不要害人又害己
其實,我同時對雙方感到難過!!
雖然很有道義的想要賠,但報價確超出理解的價位。

我想同身為車主的弟兄們,有時在意的不是賠的金額,
而是精神上擁有的價值才對,才不管車子有多貴。
剛剛也看到這則新聞
當初po的好像是那位轎車車主吧

而且新聞還提到
單車騎士好像也有錯
因為他先逆向行駛的關係
才會造成該起事故
旁邊的工廠監視器說有照到全部過程
lovecm1209 wrote:
因為他先逆向行駛的關係...(恕刪)

另外一樓和新聞中的肇事現場照片~
怎麼看都不像是逆向發生的事故啊~
小弟也是剛看到新聞,所以來 01 看一下
那一台汽車,看似福特的金全壘打

整台汽車加起來,應該也沒有十萬元

2012.4.27 13:00
那台汽車是三菱的菱帥,外觀與車況良好,還有十萬元。
Mobile01 發言無益,答案發言?益於商人。

o0冰箱0o wrote:
另外一樓和新聞中的肇事現場照片~
怎麼看都不像是逆向發生的事故啊~



剛去連結新聞中所登的肇事現場照片,
腳踏車和汽車是同一方向,不像是逆向行駛所致~
其實 輪子再貴 還是比撞死人便宜多了
輪"胎" 要10萬
這記者在報導前到底有沒有搞清楚況狀啊?
現在記者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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