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去三地門的路上發生了輕微車禍~人身上只有臉部縫了3針~2腿有點疼痛(以看醫生無大礙)~由於小弟我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所以當場不知該如何是好~導致我沒有報警處理(事後真後悔)~對方事後還有點推說我錯~可是對方還是有誠意賠償我車子損失~於是我就把車拿去g牌店~他說中管破裂所以沒辦法修只能進回收廠~輪組也歪到拉不回來~由於這台車去年7月就已購入~要用原價所賠我家人都說太沒良心了~可是不知道該出多少錢讓他殺~不知各位大大~是你你會出多少錢勒?
我要補充~當時他是從小路衝出來彎大路~我在大路上來不急從後方追撞~這樣會算我錯嗎?
例如:如果是在都市~如果有人從建築物1樓騎車彎出大馬路已成功彎出~可是後方車來不及煞車~追撞上去~這樣是該算誰錯?~~~這是我想到最好的比喻~只是我發生是他從田裡衝出來
結果出爐:跟當事人討論結果~當事人只願意付2萬元和解~再加上本人基於工作關係~沒時間互相告來告去一直跑法院~再加上要請律師的費用~怎樣算都不划算~所以只好以2萬塊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