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真正的文章標題是這樣的:
《速度與結構─兩種典範衍生出的不可共量性:美、台指標性輪組廠商在產品設計的差異》
前言:
這樣的文章標題,主要是參考孔恩的著作《科學革命的結構》裡提到的「不可共量性」。
會刻意區使用美國、台灣這兩個地域來做區別,是因為近來ZIPP與航翊在部落格裡引起了大
量的比較,甚至讓台灣廠商的高層也跳下來回應。而我依個人經驗與觀察,為這近來的相關
活動,大膽地區分是「速度」與「結構」上兩者間的爭論。
實際比較後,我發現「速度」是可以明確量化的指標;「結構」卻難以預期它的實際表現
,而且還要用許多文字與描述去打造抽象概念上的優勢。
本文:
關於ZIPP,你可在Google上找到一堆爆炸或有問題的文章與圖片。但是,它在市場上仍
有消費者購買。Josh Poertner在velocitynation的文章,重點是關於「速度」,不過他還
是婊了台灣廠商。
對於「速度」做為輪組設計的訴求,在我使用了ZIPP輪組後,我認為不該當成是能跑得有
多快。在和台灣輪組廠商的「結構」概念比較時,我以為「速度」代表的含意是「降低輪組
前進時的阻力考量」。因為ZIPP有了獨特的框形與ABLC高爾夫渦洞設計,所以有辦法將與
速度有關的阻力降低,並且還可以透過量化的數據,為這些產品得到表現的保證。
相形之下,「結構」的進步在表現上的數據,要仰賴報導的文字去說明。
不同的思維,不同的行銷策略,滿足不同的族群。
(其實文章還沒寫完。但是要談「結構」的內容,我還是回我自己的部落格去。)
若只是提供簡短的結論:就是比較快!
那何需由你來講?大家都知道。
如此寫,只是反映出來逢 " 某人 " 必反的邏輯。
雖然我也想買 ZIPP,也知道它的好。
但有時還需考量到自身的經濟問題;畢竟買它得多花幾十張小朋友。
若想要說服他人,倒不如將國外的精闢論點精確地翻譯出來,讓大家看看,而不是從自己的感覺出發。
若是如此,對他人來說,將 ZIPP 改成航 X,一些速度名詞改成結構,就一樣可以跟你打筆戰,又變成另一篇大師級的文章了( 在我看來,這篇文章也屬大師級的 )。
我的看法:既然對方強調剛性,就從剛性方面去比較兩者的強弱 (又或是說剛性真的那麼重要嗎?),從他最自豪的點去擊敗它,讓他閉嘴。除非你覺得 Z 牌剛性不如航 X,若你這樣覺得的話,我想你也不必,也沒資格寫了。
是否將孔恩的典範論也搬出來講:鋼絲才是典範、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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