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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公路車 撞上違停 該怎麼賠!?

瘋狂弗來弟 wrote:
覺得不合理就等正常法律判決出來吧
在不服就上訴
這樣大家說也無益...(恕刪)

樓主已賠1萬和解了! 且覺得合理滿意
搞不好原本樓主可拿到1萬以上...

大概是在自行車版, 大多人都沒有駕照?
一路豪 wrote:
看完回覆 只能說 鍵...(恕刪)


討拍不成就說鍵盤的問題?
依慢車行駛的規定

照片中這種路段,只能騎路肩.


所以樓主,裝死不要賠就好了.

然後把當地主管機關拖下水~


這很明顯是道路規劃不當所致~

然後那台白車,右半邊在路肩,但左邊輪子已經占用到快車道,違規停車無誤



慢車起駛前應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
人優先通行。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
員之指揮。
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
列規定行駛: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
側路邊行駛
。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
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二、單行道道路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三、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
四、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慢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變
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應注意安全之距離。
慢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與他車行駛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我是單車騎士,但看完真的覺得這台福斯好雖...

而且賠一萬真的便宜... 沒撞到高級車真的算是幸運
專業!
台北土豆 wrote:

不要和解, 等法院...(恕刪)
一路豪 wrote:
感謝用心回覆的人🙏更感謝酸民手🤪祝大家行車平安👍..(恕刪)


發張照片
網路上發文請大家隔空抓藥
回文的人又沒欠你


我怎麼感覺樓主比回文的更像酸民呢
這種地方應該是沒監視器吧 四周看看有沒有目擊者 沒有的話就.....
Shuuta wrote:


很好奇你要怎麼告...(恕刪)

 到底怎麼撞這樣只有樓主才知道,就不討論,但是針對過失傷害部分

刑法第14條規定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先不要說標線到底是10公分還15公分,算路肩還是慢車道,這種超出標線的停車法本來就有機會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本來就是過失,一碼歸一碼,造成別人財損當然賠錢很好,但是還是建議樓主還是提告過失傷害,讓這種亂停車的人得到教訓,以免以後其他人受害
AG-72 wrote:
發張照片網路上發文請...(恕刪)


你連照片都沒有
網路上回文請大家憑空想像
發文的人又沒欠你


我怎麼感覺回文比發文的更像酸民呢
papajonesla wrote:
先不要說標線到底是10公分還15公分,算路肩還是慢車道,這種超出標線的停車法本來就有機會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恕刪)


[1]標線寬度其實還蠻重要的,因為這決定了是否占用車道,所以罰鍰應該也會不一樣~

[2]個人是覺得真要揮的話,事發當時的車流量等因素也要列入考慮,換句話說,樓主有沒有閃過的可能性 & 閃過的安全性~

而不是片面的只檢討汽車車主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責任~

更進一步來說,真要檢討責任,不會只有刑法第14條這一條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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