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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越單車"出清"高士特? 知情的站出來吧! 看不下去了


effo wrote:
相信我, 以這裡貼...(恕刪)



在台灣,食安的問題是嚴格很多的。
所以相關標示也會特別要求,我覺得跟車架還是有相當落差。
單車的標示有沒有實質法律上的約束力,說真的不知道。
但食品的標示,不管有沒有問題,只要標示出問題只有下架退貨唯一選擇。

我是覺得你講的其實是比較偏民事的問題。
廠商的供貨應該要有詳細的合約來規範,
今天假設我跟某個代工廠簽合約採購某個車架,
圖面細部資料就變得很重要,此時不會是單純標示的問題。
而又因為有細部的價格,才有賠償的依據,情況不太一樣。

更別說,很多品牌在標示規格都會寫保留修改的權利XDDD
我是覺得零售跟公司間的採購還是有很大的落差啦。
effo wrote:
當然小弟各人理念是法者不祥(兵者不祥), 官司這種東西沒得準, 甚至通常都雙方都是輸家, 能不碰就不碰


除了鄉民看熱鬧外
其實消費者、經銷商及品牌製造商三方全是輸家
真看不懂兩造支持者吵什麼
最後是買的消費者很悶
吵的越凶,他們會越悶啊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Mr ciprino wrote:
除了鄉民看熱鬧外
其實消費者、經銷商及品牌製造商三方全是輸家
真看不懂兩造支持者吵什麼
最後是買的消費者很悶
吵的越凶,他們會越悶啊


在台灣,只要爆發食安問題,不管是雞蛋、食用油、起雲劑,整個產業都會蕭條一段時間,即便是沒問題的廠商也一併遭殃。

台灣的消費者就是如此,繼續扒下去,只會越來越臭,大家都遭殃,這二棟樓該停蓋了。

--

不離題聲明:

致看板管理員:這則如果也要被判離題,無話可說,但是在這二棟大樓,講到食安的,請一視同仁!
Mr ciprino wrote:


除了鄉民看熱鬧外...(恕刪)

消費者還好啦,
高仕特贏了官司,不會買的還是不會買,想要買的更有所依據了.
高仕特輸了官司,不會買的還是不會買,想要買的可以照買或是轉買其他廠牌的車

David.Lin99 wrote:
小弟我個人在自行車...(恕刪)

感覺Axman被抬高了,看完這篇的亮點是Axman碳纖車的製造工廠跟PINA狗媽是同一個
會覺得整車都用t1000做得人....呵呵
那種車能騎嗎?想也知道路感震到爆
Pooky wrote:
感覺Axman被抬...(恕刪)


自行車慘業分工很細了,
除了G、M大廠外,
還有專業的車架代工廠,
相同代工廠並不代表啥!

另現在不比十年前了,
............

算了業界的事不干我的事也不淌渾水了...
""現在大多數的碳纖車架都是MIC""

此話當真???資料從哪得知的??
能否隨便舉例幾個掛名MIT時值卻是MIC的車款或廠牌?
願聞其詳...
從臉書看到的,好久沒來01了,單車版很久沒這麼熱鬧了。
David.Lin99 wrote:
小弟我個人在自行車供...(恕刪)
lucas1124 wrote:
''現在大多數的碳...(恕刪)


只要最後組裝在台灣就可以標示MIT,材料(半成品)可以是世界各地進口,包含中國大陸.
以自行車來說,車架MIC,最後組裝在台灣標示MIT並沒有違法.
只是討厭頂新集團的人會拿高仕特做文章.


下列有一個實例,是由經濟部國貿局發出的公文

十五、進口零組件組裝出口管樂器產地標示之釋示
廠商接受美國公司委託以進口之零組件在台組裝管樂器 SAXOPHONE 出口案件,
其既已在我國境內進行實質轉型,產地即為我國,依規定應標示「MADE IN TAIWAN」,
該產地標示應具顯著性與牢固性,如以貼紙標示,亦應符合上項
規定;另有關加標「ENGINEERED BY UMI ELKHART, USA」以補充說明本案貨
品之設計者乙節,與產地標示之相關規定,並無不合。
依據:本局八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貿(八八)二發字第○三二八○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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