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現在是民主法治國家,也因為如此,所以大家想要的集權式效率就不太可能出現。這是民主法治社會對於人身自由的一種保障。
第一,不是現行犯,警察就沒辦法馬上抓人(若阿文有在交回贓物現場,可視為準現行犯逮捕)。所以結果是警察要函送地檢署,若屢傳不到,可報請檢察官進行拘提,而再拘不到,大概就會被通緝了,由全國的治安單位共同來抓人了。
第二、現在拿一張相片給大家看,大家能知道他是誰嗎,現在全國各警察機關有海量的案件與海量的相片(監示器等拍攝),但不是每件案子都能上新聞或社群網路讓大家指認的,案件太多了。也不是CSI犯罪現場那麼神奇,電腦跑一跑就知道是誰。除非嫌疑人是慣犯或剛好是管區所認識的人,不然誰也沒則…
是讓大家瞭解一下,也讓大家知道若治安機關可任意抓人,那麼那一天就可能任意的抓你。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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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闊朝天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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