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 wrote:腳踏車當然不會騎去跟機車 汽車 大卡車 爭道啊 . . .況且有些大大都是資深會員了怎麼好像沒有把整個討論串看完 但是汽車跟機車會@@不乖乖在專用道開車的一堆說..........那只能怪我離題嚕XD?我看完只覺得法規有規定要裝車鈴這很瞎
totoroya wrote:請問能把你裝的或找的鈴鐺PO上來嗎,我很想裝鈴噹,至少能提醒自行車道上的路人有車來了,但是因為公路車把手太粗,遍尋不著能裝的鈴鐺,誠心請教~恕刪) 我裝過在休息把但鈴鈴鈴後 不是路人不鳥你就是被路人青= =...
ziponer wrote:我自己也是騎公路車,如果法令真的是這樣搞那我也只要去找一個跟我的車比較搭的鈴鐺啦不能裝不能裝,真的有那麼難嗎?還有人說靠嘴說就好,鈴鐺再大聲人家也聽不到對啊,相對的,你講的再大聲,汽車還不是一樣也聽不到這時又該怎麼辦呢?於是乎應該去修法加裝大喇叭嗎?很多人都把這件事想太複雜化了...(恕刪) 嘴巴跟鈴噹的效果一樣的話,為什麼要裝?這分明就是政治人物在作秀,沒事找事~~不過,我相信警察也是執行得很無奈啦。
Cross Lou wrote:難道你在雙北危險騎乘...(恕刪) 請教處罰條例該條文中有那一點提到一定要危險騎乘才開單??明明是針對設備的處罰條款,大大偏要扯危險騎乘!是我岔題還是大大有意誤導?莫非大大是警校教授?專門指導警察執法要領?另外,台7部分路段本就狹窄,超過道路中線算不算危險騎乘?而且不論台7或台9下坡時公路車很容易就會超過速限,算不算危險騎乘?大大如果騎過,應該有經驗才對。
brucepapa wrote:請教處罰條例該條文中...(恕刪) 引用:疑似兩台競速在不該騎很快的校區不顧有許多的人群和小孩還騎很快自以為技術很好的猛鑽差點還撞到小孩該員警想要攔他勸導他還闖紅燈加速逃逸最後還是被攔下錯就錯在我堂哥的朋友沒有將他以公共危險罪逮捕或是開闖紅燈的單子所以單車闖紅燈和在學區內危險騎乘都不犯法?這樣你還稱得上是車友?你是跟新聞裡的一夥的吧!就算不是一夥你也跟新聞裡被開罰單的同一種人,當時警察就出自一片好心把大罪化成小罪,開180而已,難道你認為不該開嗎?還是應該開公共危險罪比較好?這篇事件重點就是因為那位好心員警好心開小單結果被爆新聞,害死了他自己,如果他當初照事實開單就不會有這麼多爭議,再說也沒有真正為了單車沒裝鈴鐺而去開單的案例,如果真的有大家也是會幫那位腳踏車車友講話!你卻把重點放在那位被開單的車友有沒有裝鈴噹,這不是扯開話題是什麼?
Cross Lou wrote:引用:疑似兩台競速在...(恕刪) 這版是我開,我開版討論法律條文,你上版扯警察執法尺度,警察要怎麼執法是他的事,隨他高興,但法律條文存在就已經給執法空間,今天如果不危險騎乘,就保證全國的警察不可以開出未裝車鈴的罰單嗎?法條可沒這樣說!你的邏輯有問題!另外,是否危險騎乘,有標準還是警察自由心證?模糊空間如何認定?要替開單員警「洗刷冤曲」,請另開一版「180元罰單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