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ift wrote:
彰化和美警分局第五組巡官鄭碩彥表示,這是因為檢舉人路過和美十茂路,發現因為車輛停放在路肩,但超過白線,造成會車困難,因此錄影檢舉,因為檢舉人把檢舉違規影片在同一時間上傳到警方系統,警方才會在同一時間處理並寄發罰單,已請當地中寮派出所員警進行宣導。(恕刪)
你畫錯重點了,「造成會車困難」這個才是判斷開罰的準則。
其實就幾個重點:
1、是否屬違停?
2、有無因果關係?
3、樓主撞上的原因?
首先看是否屬於違停部分:
1、白線
2、屬道路邊界,非慢車道
3、停車有超過一半車身在白線外,圖上看約只有1/5的車身外露
4、圖中看起來似乎是在車流量不多的鄉間,不影響會車
再來因果關係部分:
1、車輛已盡力停車外側,圖看不出來是否有水溝影響
2、外側有電線桿,正常行駛交通工具,會盡量遠離
3、公路車騎行,俯低抬頭是常態
最後樓主撞上的原因部分:
1、有無體力不支、恍神、拿水或掏手機等情事
2、天色是否影響視力、有無近視未戴矯正鏡片
大概就上述這樣,樓主可以自行看看,本人並非專業,
若有不合發律規定,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