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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賠錢出清高士特


acer wrote:
發文內容不清不楚,...(恕刪)


這就是台灣司法奇怪的地方,總要受害者提供證據,

為什麼吃了地溝油卻要消費者提供證明,產品問題不是應該生產廠商證明沒問題嗎?

反正頂新集團的行事風格,一次就夠了,簡單講見微知著,

這種做吃的都犯缺德事的企業,你說他做其他事情會本著良心......我很懷疑!

所以頂新關係企業、統一關係企業都是能不用就不用!


回到賣家的作法,其實也沒有甚麼問題,

他如果都聲明這批貨有問題,反正買賣是無法單方面成行的,

就只能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像現在林鳳營還是很多人喝.......本來想等他開始送房子才買的說!
康康說:萬般帶不走,惟有業隨身!

kulo0902 wrote:
真正的東麗T1000...(恕刪)


這麼說吧:

上(東麗)有政策, 下(簽約貿易商)有對策.
你說的檯面上東麗的政策,我明白.
我說的檯面下貿易商的對策, 也是事實.

另外舉個簡單的例子:
大家都說在對面的錢要匯出來很困難或很麻煩等等, 的確, 政府有管制外匯需要符合某些要件;
但是還是有地下匯市的管道可以操作, 當然, 他不會明目張膽地掛出地下匯市的招牌給人知道.

同理, 貿易商也不會隨便讓人知道, 以免樹大招風,
對吧?
iamaliens wrote:



這為什麼吃了地溝油卻要消費者提供證明,產品問題不是應該生產廠商證明沒問題嗎?..(恕刪)



無罪推定論,指控的人要提出證據被指控的人犯罪,否則就跟名嘴一樣隨便說一句某人有收錢,結果要被指控的人證明自己清白,那不是很奇怪嗎?
今天是事情也一樣,同業在FB指控GUSTO材料來源不明,有欺騙顧客情形,怎麼會要GUSTO證明自己的來源,即使GUSTO提出證明,討厭頂新集團的人一樣不會相信,不是應該要自己收集證據就算沒去檢舉也可以公開資訊,讓GUSTO一槍斃命才更有說服力嗎?


再重複二樓說的:你可以討厭頂新集團,但是一切還是要看證據說話.

z23157 wrote:
這麼說吧:上(東麗...(恕刪)


補充:

意思是
我(某些客戶)去買,貿易商會賣;
你(路人甲...)去問, 他會說沒有, T700要嗎?
z23157 wrote:



補充:

意思...(恕刪)

日本有些材料廠商是透過代理商販賣,直接找生產商他也不會賣給你,而代理商跟客戶的關係就很重要了,為了不讓競爭對手拿到較好的材料叫代理商不要賣是很常見的.

北漂彰化人 wrote:
無罪推定論,指控的...(恕刪)


1.爆不實的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2.不是每個爆料者都有責任跟義務去控告被爆料者
3.對話內容可不可信,見人見智,但高士特有沒有後續回應才是重點
4.這件事不會影響我對頂新跟頂新高士特的厭惡,不管這件事是否屬實,
差別只在於非常厭惡跟極度厭惡而已
T1000不需全車100%使用,只需用在需補強的地方,拿不到T1000的碳纖布,不代表買不到到短短1-2cm長的管材黏在五通BB位置。
頭管亦同,東麗管制整捲,沒管制裁剪過的,也沒管制成型好的管材,各位車友也買的到用T1000成型好的車架。
這一棟樓蓋得好高
繼續追蹤後續發展
好奇!
捷安特的ISP一級車架是使用T1000嗎,
如果不是,
高仕特的用料有可能優於捷安特的一級車架嗎?
捷安特就比較聰明,不說明白就沒有爭議.
我是覺得標準要一致
雖然我本人 絕對不會買高斯特
今天不講生產跟代工
今天講的是銷售 到底在台灣的單車銷售 是不是在經銷部分
就必須要附上材質證明 才能販售
是否要讓這件事成為標準 但我講真的 這不太可能
畢竟腳踏車 還是非常休閒娛樂性質
不太有可能有"結構材料安全性相關的證明"
頂多無輻射 或是RoHS不會造成環境污染的證明

如果成為標準 就應該是各家都一樣
Pinarello更是在網站宣稱用到T1100

我講白了 T1000難買是怎樣難買? 既然沒人說明 那我就不認為"難買是一個事實"
就算真的難買好了 坦白講 頂新集團還有可能比較容易買得到
就集團規模 請問一下歐洲名牌算什麼? Pinarello、Colnago 一王四后都只是螞蟻而已
Giant或Merida不知道有沒有鼎新的1/10

然後 我還是要講最白的 要抵制鼎新 為什麼要賣GUS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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