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快去調錄影帶 警察不會主動幫你去查 只會做現場筆錄與圖 至於倒車的部份 我覺得太離譜了 可以以蓄意謀殺去告他 太離譜了 這也算是他的職業道德嗎? 既然他已經停車了 就是已經知道撞到人了 接下來這個倒車動作 算你命大!
先恭喜大大, 車子事小, 人沒事就好, 不過....又可以名正言順的再敗一台車車了..另外, 大家的回覆非空穴來風, 我30歲以前住高雄小港, 每天通勤都跟大卡車為伍, 小時候聽的很多..這是真的, 而且, 若是公司肯管, 那可能會有律師來跟你打官司, 那還是比較好的, 但若是公司不肯管(靠行的), 更慘, 因為, 要嘛跑給你找不到, 找到了就給你關, 就是沒錢還, 若擺明了爛命一條, 家裡還有年幼的小孩跟無法工作的老婆要養...你還是拿他沒辦法..搞不好你還會再從口袋掏個幾萬塊捐給他..還是那句話, 人沒事就好, 路上看到大卡車, 就乖乖閃遠一點..
樓主趕快去調閱監視錄影帶,做好證據保全,法院是講求證據的,讓證據說話,除了車價16萬以外,還有受傷部分也要求償,連帶精神賠償一併求償,再來就是倒車可以告他蓄意殺人,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只要判刑確定,以後有了判例,往後就有依循,這些不肖業者自會收斂一點。
倒車 是故意的,人有及時鑽出來就好,提出理賠時,不要忘了要求高一點的精神賠償,跟法官說駕駛刻意倒車害你再車底鑽出來時嚇到.還有要小心對方脫產唷,對方應該會開很低的價格來要求和解吧.你可能也會面臨到很多地方人士跑出來"勸"說要你和解.
民法的規定,人的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依照法理,如果被害人被壓死的同時,他的請求賠償的權利就消滅了,運輸業界在流傳的這種100多萬或幾拾萬的賠償金,不是給死者的,是給死者的家屬的精神慰撫金。如果沒有死,而是重傷或殘廢,那就是傷者自己的求償權利,依法官的判決,只要傷者有生之年,所受到的損失,比如說不能工作所失去的每年的收入,再加上受傷後必須請終生的看護、治療、生活所依賴,都必須依照一個估算的剩餘正常壽命,算到死的那天,所以才會有沒死賠更多的問題!我自己家人的親身經歷,重傷殘廢,肇事人的賠償是會更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