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RAC10 wrote:
我要閃電法務就提告誹謗和毀損商譽了
沒辦法告的
因為廠商沒辦法證明車主之前摔過和這次斷裂有絕對關係
但相對的
車主應該也沒辦法證明其之前摔過和這次斷裂絕對沒有關係
前者, 廠商告不了車主, 只能安撫車主
後者, 車主告不了廠商, 所以要網路公審
本國的法律是無罪推定, 沒有100%是不會判成立的
SimonW wrote:
車主摔車後有把車送回經銷做檢查,在這前提下後面又發生車架斷裂,這鍋要算誰的呢?
雖然知道經銷商檢查車架八成也是用目視的,但如果經銷商給了車主車架沒問題的答案的話,那我覺得經銷商也要負一部份的責任,畢竟消費者也是相信經銷的說法才繼續使用該車架。就看當時經銷怎麼跟車主說的了。
這要看經銷商是怎麼檢查的
前面的東尼1978網友可能比較清楚
但就個人自己在其它材料行業的經驗
起碼個人是絕不會在沒有100%把握的情況下給予客戶"沒問題"這個答案的
更不可能光"目視"檢查就能得出沒問題的結論(參照41樓東尼1978網友發言)
所以你的如果並不會發生
若發生, 一定是公司內非相關專業人員隨便承諾客戶的鍋
真正的專業人員幾乎都懂得保護自己, 會隨便給承諾的那叫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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