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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箱] 安娘威石墨烯石頭輪

廢話別這麼多,快去告他們...成分不實...

Maocrab wrote:
廠商請加油。這種行...(恕刪)
強尼謝 wrote:
他已經告訴你此牌輪...(恕刪)


好笑的邏輯,意思是看到路上有人在詐騙
找了警察來,詐欺犯甩你兩句:
1. 你又沒被我騙,哪來資格告我?
2. 你來證明我說的話是假的啊?
然後拍拍屁股走人,這種道理第一天聽到

如果你要講法律,試問消保法上廣告不實的規定
有規定一定要是該產品的消費者,才能檢舉業者廣告不實?

民法、消保法聯結民訴法,有關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先搞懂再來戰吧
呵呵
你有買產品,你去告他們,他們就要舉證了,
邏輯不通的是你...今天你被詐騙,有詐騙的事實,當然也要提告或報案...
不然司法單位怎麼受理...
你連提告或報案的權利與勇氣都沒有,只會來這裡嘴砲...是誰邏輯不通?

ghostinshell wrote:
好笑的邏輯,意思是...(恕刪)

mkmoney wrote:
從過去Starbike...(恕刪)


不用急著把消費者貼標籤,預設消費者的立場,然後加以攻擊

你的回文急著建立「外國」和「台灣」這兩個刻板印象
再透過逢台灣必反的方式激化,藉以區隔製造被害者身分博取同情
沒必要啦

消費者不是什麼逢台灣必反,你把那些真正認真經營的品牌放到哪去?
消費者看到FSA、Giant、Merida、KMC會逢台灣必反?
這些廠商確實有製造它們主打產品的能力
KMC的類鑽鍍層技術、FSA的Vision輪組、Giant研發多年的自產碳纖維技術
為什麼這些品牌就不會引來人家撻伐?
很簡單,人家有什麼能力就做什麼產品,人家不用透過奇怪的行銷手法來賣自己的產品
東西好,自然就有競爭力

今天消費者只是單純要知道,自己花錢買到的東西,是不是真的一分錢一分貨
就這樣簡單而已
消費者嗤之以鼻的,是廠商透過誇大不實的廣告手法,以類似詐欺的方式來讓消費者買單
在論壇上開分身回文、免費提供輪組給寫手寫好棒棒業配文

退步言之,為什麼國外月亮比較圓
真的全都是過個鹹水比較厲害的刻板印象?
真的是它們比較會行銷?
如果產品沒有三兩三,單靠行銷能夠賣到世界各地?

說白了,沒有能力又沒知名度,又不想花錢投資在技術研發的廠商
才會透過網路平台的業配行銷手段,作為推廣自己品牌、產品的手段
因為這個手法速度快、投資又小、收效迅速
講這麼一堆,甚麼時候去提告或報案?
我們等著看是哪邊有理...都已經搬好板凳了,要有
勇氣去做啊...

ghostinshell wrote:
不用急著把消費者貼...(恕刪)

強尼謝 wrote:
你有買產品,你去告...(恕刪)


喔。

照你邏輯,業者可以廣告不實就對了
沒有進入司法程序前,任何人都不能質疑喔
質疑的人就要去告,不告也不行在論壇上公開討論喔
要公開討論的,請證明業者有廣告不實,不然就去提告走司法程序

論壇上的板規有這幾條限制嗎?還是你是版主?
還報案受理咧
是質疑喔?從你們的口氣讓我認為廠商的輪子已經成分不實了...
原來沒買產品,而且只是懷疑還可以講得這麼大聲、這麼肯定...
受教了...

ghostinshell wrote:
喔。照你邏輯,業者...(恕刪)
我是有正常工作啦,和某些游手好閒的網路嘴砲護航魔人不一樣
我所指的不限於本篇本論壇任何人

唉,上個論壇看一些人秀下限,又娛樂又好笑唷
你有沒有發現你在攻擊別人的言論,套在自己身上也是適用的?


ghostinshell wrote:
我是有正常工作啦,...(恕刪)
欸各位,我們應該建議Mobile 01站方加入板規
叫作不能質疑廠商廣告不實哦

要質疑殞石輪的人,一律刪文處理喔
要質疑鋼達利姆合金車架的人,也刪文處理喔

如果要質疑的人,一律到「你去告」專版,該版設有駐站律師
為每個質疑的消費者草擬起訴狀,一條龍服務就甘心欸

我想,該版版主最適合的人選,就是某位口口聲聲說你去告的兄台了
對不對阿你去告


阿差點忘了,要告之前請隨同起訴狀繕本,附上你要告的廠商產品購買證明
要買了才能告喔
請給我來一組殞石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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