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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重變輕相同坡度有可能踩到比較重的齒比嗎??


castle0531 wrote:
網路買東西,本來就要...(恕刪)


說穿了 , 人多少都會有想撿便宜的心態 , 畢竟能省則省 , 所以二手市場是非常活絡的市場 ,

買不買端看自己 , 但也不必要在公開平台上去懷疑賣家吧 , 且賣家願意讓買家面交看貨 , 說實在

二手商品本身多少會有使用痕跡 , 端看自己的對於商品的要求程度在哪 , 所以面交 , 是非常且必要

的一個動作 !


且買家自己也說到了 " 六折 " 是吸引他的誘因 , 也說到他對單車並不熟識 , 既然有疑慮 , 應該自己

上網做功課吧?


在者既然賣家能拿出保固書 , 為何買家又去懷疑賣家這是贓貨? 且又在公開平台上留下言論去質疑?

這點真的需要將心比心一下!








白話說,如果可以特定出對象加上影射程度已經到足以影響個人名譽者就有可能涉及法律責任,
但涉及也就是僅是涉及,跟合理懷疑、保留法律追訴權...等本質其實是一樣的

[為了破解這些疑慮 向賣家提出在賣家購車的地方交易
對方卻說保固僅保固原車主 若在車店交易會影響保固
並建議我找懂車的朋友來驗車..]

捷安特保固的確只保一手不保二手,
我是不知道加盟店會怎搞,但自己朋友在直營店買捷安特都是這樣。
如果在原購車車店老闆前面轉手,不就等於變相請車店公證出保。
是否可以轉換做法,請原車主出具保證書證明是一手(非贓車),
當然賣家願意的話,可否用白紙黑字請他代負責保固事宜?!
零件問題你不會看的話,賣主請你找懂車的人來看其實也無可厚非。
另外二手品買賣的瑕疵擔保責任你也可以順便研究一下
現在進入民事程序的部分往往不是和解收場就是法院會採取一個你可能不會苟同的標準。

最後,腳力為上,希望大家都可快樂的騎車~


chouyuen wrote:
懷疑當然可以,但請在...(恕刪)


推一下,無論是公然侮辱還是毀謗,其言語文字在法官形成心證過程中都會因為背景認知差異,導致同一句話在類似場景出現不同結果。所以即使您用夢到或代稱或直接去言語攻擊您一個根本不認識的網路帳號、代稱,也是有可能會在影射這一塊產生法律責任。

話說回來,真的被告難不成要請那些說你沒事的網友出來面對(異地出庭、付律師費),自己小心為上
mrshin wrote:
wayne大所言甚是...(恕刪)

非常正面的回覆
趕做敢當大丈夫

或許...

可以考慮交易
化解一切誤會

單然啦,車架要合才行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mrshin wrote:
wayne大所言甚是...(恕刪)



勇於認錯 , 勇敢承擔

希望可以跟賣家達成和平共識 , 加油!

陳怡安 wrote:
一、
捷安特賣車真是一流的,
控制售價,
間接穩定二手價,(露天和奇摩的二手車價幾乎都高過新車進價一些,甚至高出不少)
難得有合理的二手價出現,
還會被當成贓貨,
捷安特在台銷售策略真的是有夠成功!
二、
我家有
三部R1000
三部OCR3
三部OCR2
一部TCR Composite
一部TCR Alliance W
一部TCRs
一部AVAIL
卻沒有填過一張保證卡,
我看我如果有一天要整批換車時,
可能會被當成GIANT公路車慣竊。

一時失言 其實那是轉述老闆的話
只是我排版習慣讓它空了一行 且表達失當 真是歹勢
那有點像閒聊八卦的言語 但用文字表達則讓人感受不佳就是了


lcrc wrote:
感覺不太妙,當務之急趕快跟當事人道歉.


teaman2004 wrote:
你要噴了,
搞不清楚亂發文
還偷刪, 現在被抓包po出來要出事了
賠的夠買5台

我在刪文之前有先傳簡訊跟賣家初步道歉
刪文是表示認錯 知道自己錯了 而不是想毀屍滅跡
正式道歉文來不及打完 樓層就堆很高了@@


陳怡安 wrote:
不論有沒有違法問題,
既然問題釐清了,
樓主在禮貌上,
應該跟賣主倒個歉。
希望大家都和和氣氣。

已經傳簡訊道歉
後面還有公開發文道歉..

tekken wrote:
所以現在01買車討論已經不能做各種可能性的推測?
筆記中
戒之慎之

我想是可以推測的
但不要像小的昨天夜深發了不是那麼清醒的文字就是了

高屏鐵騎 wrote:
光看標題就覺得樓主還沒有足夠的心理生理強度騎一級車架
良心建議錢可以省下來買更好更便宜的新產品 先練腳力技巧先
這兩天看環義 長陡坡度還用大盤踩...

其實的確有點實力不符合那台車
但人工作久了可能就會想做些什麼來抒壓一下..@@
這三年, 買賣了不少二手車, 大概快三十台了吧?
的確, 如果一年內的車子, 賣太便宜(7折以下),
很多人都很"合理"懷疑你的車子有問題!
就算我有原廠的保固卡, 有的人還是半信半疑. Orz

個人經驗:
在電話及網路議價的人, 9成以上, 不會買!
當面看車議價的人, 9成以上, 會買! (有的可能第一次先看車, 第二次以後才買)
樓主妥善處理,
值得肯定!

人與人互動難免有誤會有摩擦有衝突,
支持願意低頭化解干戈的人。
如果將"懷疑"改為"擔心",或許程度上就不會那麼嚴重了. 當然,有時候言者無意,聽者有心,這也很難說. 買二手當然要擔心是贓車. 如果車有問題還能修,就算不能修,零件還能賣掉補貼一下. 如果買到贓車,最差的情況就算幸運沒惹上法律責任,車子也保不住,錢也拿不回來.

我自己的做法都是要求賣方提供車子的序號去查證是否為贓車.

justinchaing wrote:
白話說,如果可以特定出對象加上影射程度已經到足以影響個人名譽者就有可能涉及法律責任,
但涉及也就是僅是涉及,跟合理懷疑、保留法律追訴權...等本質其實是一樣的


是的,以滿足提告條件,但僅是可以提告而以,是否定罪還是法官來判。

在此不討論定罪的機率,畢竟我不是法官,但我只能說有風險,哪怕只有1%,風險始終還是風險,所以發言還是謹慎點好。
每當你許願時,你是希望上天幫你實現?還是希望牠給你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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