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劉霸 wrote:問老師應該就知道獎杯獎狀怎麼來的,我從小受的教育就是~不懂就問老師就對了,畢竟老師職責就是傳道~授業~解惑(這是我40幾年前國小老師教我的,我都還記得) 接下來輪到老師的真心告白
vick7776 wrote:其實樓主我也很想知道...(恕刪) 看來樓主也並沒有完全放下吧.既然對他的獎牌.獎杯有疑問.何不自己去求證一下呢.身為樓主是不是有義務讓我們知道事實真相呢?而不是像這樣丟下一句.我也想知道.就算這些獎牌是假的又如何.是否有利用這些東西.你也是不曉得吧?我想如果真的都證據確鑿.到時要在搞大上報上媒體.那些記者們一定也很樂意.反正連昨天那種撞死狗的事情都能這樣報了.今天學校會被牽扯進來.我想是你當初所沒想到的吧.假如之後上頭認為學校也是被蒙在鼓裡.甚至沒有懲處人員.也就是無罪啦.那你是不是要對這段期間學校所受到的損失與傷害負責.還是在連同上頭一起批判.說他們官官相護.亦或者文章一沉.當就什麼事都沒有?
校方有督導責任,但要負全責,也太過了。連發文的樓主也沒辦法條條舉反證來說明,說社團虎濫社長每一個虎濫功績錯在哪?那非本科系的校方人員,如何第一眼就能看出問題?(別說要相關科系什麼挖鉤的老師來督導,台灣的教育資源本來就有不足,還有不均)有時候人會相信常看到這個人乖乖的,所以不大相信會騙人的這種事,這社會新聞也常上演。那這社團社長有錯要原諒他嗎?我個人認為不該原諒,該處罰就處罰,只是社團督導老師要負上3成的責任,但再往上,我覺得就不大相干了。只是連樓主要反證所有事情的說謊在哪裏,就要夠力夠明白。不是只會吵,吵死了。還有人說來01道歉!(這笑死人了,01現在是斷頭檯?)可以發文(公開來,也很丟臉了),然後驗證所有的錯,並且告知校方,對該員公開性處罰(以示眾人),這樣就很夠了。搞的像兩個小朋友吵架....
教育當局辦理校務評鑑或要求呈報教學成果,校方對於學生在外比賽的成績都不需要求提出證明嗎?只需口頭講講就斷然採信嗎?呈報教育局的校務評鑑資料屬於正式公文往來,依法律的層面來看,學校疏於查證,恐怕已經有了怠忽及造假之嫌,而這位單車社社長亦涉及了偽造文書及詐欺。想想他還蠻天真的,這是一個甚麼樣的年代?自拍踹狗影片PO上網,都可能引起幾萬網友人肉搜尋或被揪出來〝踹共〞,在網路上張貼圖文或影片,豈能不小心謹慎?我覺得版主揭發這整起事件並沒有錯,但是卻莫名其妙被某些網友攻擊。檢察官主動偵察犯罪,新聞記者挖掘報導社會黑暗,一般民眾檢舉不法,這些行為都可受公評的。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容扭曲的。
rifle65k2 wrote:教育當局辦理校務評鑑...(恕刪) 樓主何錯之有??不曉得有些網友批評是為何???是被爆之人的朋友嗎??B大說的對樓主並不是把人祖宗十八代給挖出來只是把錯的事情說出來學校的目的不是要把小孩教壞而是要教導他們入正途所以爆出來學校適時輔導免得那位同學一錯在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