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長的監督責任家長雖然不會有刑事責任,但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4條規定,如果少年法院法官調查後認父母因疏忽教養12歲以上未滿18歲子女,以致子女觸犯刑罰或有可能觸犯刑罰,少年法院得命父母接受8至50小時的親職教育,拒不接受或時數不足,可裁罰6千至3萬元,且可按次連續處罰至接受為止,處罰3次以上,得公告父母姓名。3.少年及家長的民事責任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又未成年人如侵犯他人權利,父母須連帶賠償責任,換言之,父母須連帶賠償被害人之損失,民法第187條同有規定。
Hg0525 wrote:小孩偷騎別人的單車,該如何賠償(估價)小孩偷騎鄰居的公路車(約3~4次)今天被車主發現說輪胎沒什麼氣還騎,傷到輪框⋯⋯等等要我們照他買的價錢打八折購買(他2017、18年購買)KREX COBRA R6他說他購買價三萬我想請問各位這個價位合理嗎?因為我們不是很懂但覺得車主更像是要直接給我們出清我們提議修理換零件是一口拒絕請問各位我們如何賠償/協商比較合理 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
我覺得今天事情跟錢無關1.2萬真的不算甚麼大金額主要還是一口氣不順如果今天樓主敦親睦鄰我覺得大家都是左右鄰居不會去計較太多會去計較代表平常感情就不好我如果跟你家關係處不好1.2萬的賠償我不會要我會直接送一個前科給你家小孩,並將小事化大弄到全社區都知道你家小孩是小偷事情是自己理虧,直接跟鄰居道歉並整台買下來當然你可以殺殺價,態度誠懇好一些,按二手價高一些些買下來畢竟是鄰居還有長久要相處-------------------------------------------如真的走法律程序對方如無法提出財物損失基本上會判 "微罪不罰"(我家機車鑰匙插上面被同棟大樓深夜騎走凌晨騎回,找對方要求還回鑰匙沒要求賠償,但對方說丟了,氣不過走法院後來判"微罪不罰"因為沒財損,很氣,但一個月後他被警察帶走了,因為他有其他犯罪東窗事發)不過事後鄰居會更賭爛你家,會四處宣揚你家小孩偷東西你可以選擇搬家不理,但搬家成本會超過賠償金額吧
Hg0525 wrote:小孩偷騎鄰居的公路車(恕刪) 光樓主小孩"偷騎3-4次"~~~~就已經沒什麼立場談什麼合不合哩!!!!如果偷了東西都還回去就沒事???那還要法律何用???相信車主原價八折的訴求不光是賠償損失~多少有點"罰"的程度!!!!想想今天至少是"買回來"而不只是"逞罰性賠償"!!!畢竟"偷"就是理虧的一方!!!!如果樓主小孩真的愛這台車~~建議買了以免傷鄰居和氣!!!!但是要扣小孩自己的錢~~能騎上公路車應該也國、高中以上了~~一定要順便機會教育~~正常的"買賣"與"偷"是天差地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