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nsung1212 wrote:
先不談這次事件
一般公路賽,衝線時用身体衝撞卡位,不是正常行為嗎?
顯然摔車的那位不這麼認為,他向協會投訴第二名終點前的行為違規害他摔車
被冤枉的那位外國車友在其臉書Po出影片自清,就是想告訴大家「I just want everyone to know that I did nothing wrong.」,並期待對方勇於承擔的給他一個道歉
影片中清楚的看出外國車友進終點前保持他的行進路線,摔車那位卻向他擠過來,外國車友受其干擾只好往自己行進方向的左邊偏
或許在公路賽這樣的衝撞卡位就像棒球比賽中跑壘員與捕手在本壘前的合法衝撞一樣,是規則上所允許的正常行為,那麼摔車那位又根據什麼來投訴該名外國車友呢?
1.如果你說的"正常行為"是成立的,那摔車那位向協會的投訴就不符合你的講法了
2.如果這不算"正常行為",那摔車那位的衝撞卡位就變成是違規動作
不管怎樣,那位外國車友就像他自己說的"I did nothing w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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