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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TCR ADV 3 我追撞他人我能索賠多少勒?~~~~該進回收廠囉~~(已結案)


lovekissyanzi wrote:
對方已經知道我車報銷...(恕刪)


你的臉部有縫三針~~~所以當下是醫院處理的吧~~~~~若是當天就做處置

請馬上到醫院開立"診斷證明"

然後到警察局備案,若是對方無意賠償你的車子損失時,再來告他"過失傷害"

當然你必須在警局完成筆錄,警察也會調對方過去做筆錄.........

只是你從對方後面撞上去,當下也沒有報警~~~~這下有的搞的了

只是沒差啦~~~~~~~

若是對方也有正職工作~~~~告過失傷害就有差了

以過失傷害易科罰金來算~~~~他應該陪你車子的損失比較划的來~~~~但是光開庭的後續程序跑法院

就很耗時間了~~~~先看看對方賠償的誠意,畢竟你也是未保持安全距離從後面撞上

上法院也不見的會100%對方必須負全責

zulutsai wrote:
如果對方有高人指點的...(恕刪)


因為對方未受傷,而你有受傷所已告過失傷害你有贏面~~~~~~

這一點可以cover你的車子損失

若是對方知道易科罰金的金額跟和解金額,和解比較划的來........
確定是要回收嗎

那可以用的零件你留著

壞掉的東西或車架可以給我嗎

dekajo wrote:
你的臉部有縫三針~~...(恕刪)


可是他轉出來時~沒有看是否有來車~於事他轉彎成功後我來不急煞車~導致我從後面撞上~這樣算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嗎?
lovekissyanzi wrote:
他轉彎成功後我來不急煞車~導致我從後面撞上~這樣算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嗎?...(恕刪)


是的!!!

你現在唯一的優勢是你的臉部有縫三針,所以請馬上到醫院開立"甲種醫療診斷證明",
然後到警察局報案在警局完成筆錄,當然警察也會調對方過去做筆錄,一般警方都會問
雙方要不要和解,如果對方不願意或談不攏,你就當場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zulutsai wrote:
是的!!! 你現在唯...(恕刪)


據我所知~~~~~民事賠償事是到上法庭時提出的

警察局只是針對你有傷提出過失傷害將案件移送到地檢署開完偵查庭後由檢察官再決定是否起訴

確定被起訴後法院會開庭的

zulutsai wrote:
是的!!! 你現在唯...(恕刪)


如果他堅持是你撞上來的 ,再要求你賠償車子的鈑金跟烤漆

那就換你糗大了

dekajo wrote:
據我所知~~~~~民事賠償事是到上法庭時提出的
...(恕刪)


你沒說錯!!! 民事賠償事是到上法庭時提出的~~

我要 lovekissyanzi 當場說要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是要讓對方知道這不是在開玩笑的...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ying0809 wrote:
如果他堅持是你撞上來...(恕刪)


這就是我說的如果對方有高人指點的話!!! 那這下就有得談了~~

除非樓主有帶行車記錄器或者是產業道路路口有監視器,否則真的
只能用告對方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逼對方談和解...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個人看法是這樣.沒報警.沒筆錄.沒現場.又從後方追撞.不知您有多大贏面.若對方反告你叉路口未減速.而

追撞他.到底誰要賠誰.還真的有得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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