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傲 wrote:阿x,我有背後拿狼牙棒要敲你頭嗎?還是一句"冷靜思考"知道你要去日本沒幾個人吧!(本來有想請你幫我帶零件回來.)你心裡應知我了.若你還不認識我.套句阿菖PO文(那以後路上看到不用打招呼.....)(恕刪) 現在大家都知道囉!
頹廢民 wrote:脫逃動物舉報 這還一隻~ 怎麼變成在玩動物園管理員這個flash game?跑出一堆動物要開始舉發抓捕?最奇怪的是有些人,平常那麼多好文章都不能讓他們想註冊個帳號,以回應或發文感謝好文章的作者偏偏這種文章會讓他們忍不住想註冊來回應果然動物就是動物,非人哉!!動物的思考真的不是人可以了解的
jacky123456789 wrote:單車人生登場人物越來...(恕刪) 上新聞是一個不錯的建議.....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inform/complain.php樓主上吧.....不要怕....記得之前朋友騎摩托車載一個1歲多的小孩,小孩沒戴安全帽,結果被警察攔下開紅單.一個1歲多的小孩怎麼戴安全帽??後來朋友氣不過就上這網頁爆料...過沒幾天警察帶著禮物到他家道歉並把紅單收回...這證明了會吵就有糖.......GO...GO...GO...加油樓主.
很有耐心讀完這近三百篇留言,心裡想該不該留言,但我還是決定花了那麼多的時間爬文,盡點01會員的義務,說說自己個人的看法,供版主及大家來參考!一、版主(消費者)留言我個人表達支持之意!因為消費者本來就是弱勢的一方,一定是以集體消費者的意志(力量)來捍衛自己(消費者)的權利,避免廠商(店家)或代理商,忽略或採拖延時間,草率敷衍處理,突顯售後服務品質的瑕疵,版主有圖有真相,不是嗎?要不然為什麼有這個論壇─單車,供各界前輩同好來關心與分享經驗交流呢?這也是功能與產生作用之一吧!二、無論是廠商或代理商的的危機處理都有需要努力的空間,消費者的忠誠度與品牌信賴度,往往是在代理商或廠商的危機處理見真章,姑且無論是否自然(人為)因素所造成的問題,一定要展現協商誠意,讓消費者感受真誠,我相信事情才能夠圓滿解決,危機處理就是設停損點。當然除非廠商或代理商認為傷害還不夠大(商譽、消費者對品牌的忠誠度改變、消費者觀感、商業競爭力...等等),要以消極方式來面對,除非遇到自認倒楣的消費者自行吸收,否則,無形當中就會不斷流失客戶,或客戶降低對產品的信心及信賴度,這損失價格非可衡量與計算。三、代理商或廠商本來就有消費事實之根據,而受公開評價的可能及接受考驗,更何況在無法完全明確釐清責任歸屬時,個人建議應該負完全責任,以提升消費者使用產品的信心,這比起對不確定對象的社會大眾廣告來的更直接提升商譽,不是嗎?因為車友或車隊一傳十、十傳百,是佳話美談?還是避之違恐不及?四、當然代理商或廠商可能考量未來是否也會有其他相同問題而理賠的成本考量,此例一開,是否其他使用同樣品牌的車友也會有這樣的問題而產生爭議?倘若經得起考驗的產品,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但畢竟這問題已經公開眾網友同好或同業知曉,主要在於前述第二:危機處理的最佳時機稍縱即逝,端賴主事者的智慧與經驗了,一旦攤在陽光下受到檢驗時,傷害就已經產生,重要的是停損點要在那一階段(私下雙方達成和解並簽訂保密契約?消保官出面協商?雙方上法院?媒體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