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單滑鼠 wrote:這樣真的是很大的問題(恕刪) 所以才對上面國外救援有疑問帶回檢查有無節紮?流浪狗,野狗無罪但你不控制數量會產生許多問題就演變成許多人對流浪狗產生惡意那些只知餵養,其他事不理不顧的這些衍生問題是你喜聞樂見的嗎?
best6888 wrote:你有你的瞭狗經我有我(恕刪) 對呢...我覺得上面有個大大也說得很好由寵物訓練師訓練完才能飼養或是野放也是個好方法彼此互不相犯我覺得也就能好好相處了並不是所有人都愛狗也都不怕狗不能因為愛狗人士自己愛自己不怕就漠視其他人的權益阿
clwu5724 wrote:這可能您小說看太少.(恕刪) 我有準備啊但野狗速度真的很快我棍子一提,狗就回頭快跑棍子一放,過一會,又成群圍過來所以我認為空氣槍才是利器狗速度不會快過空氣槍吧有驅趕功效,又不會傷其性命
步行或騎車在公共區域,例如一般馬路或巷弄,狗若只是遠遠對我吠叫,那倒是還好,我不會搭理,快速通過那個區域就好。但若衝過來準備咬人了,防狼噴霧或辣椒水防身器是第一線,來一隻噴一隻。只是使用時要注意風向,一噴完就要迅速離開現場。若沒帶防狼噴霧或辣椒水防身器,則先大聲喊叫以及做勢要撿石頭或木棍,狗通常就會停止前進、只會吠叫;這時再面對著狗或狗群慢慢後退離開,千萬不能用跑的或快速離開,否則牠們很有可能突然衝過來準備咬人,除非你自認絕對可以跑得嬴牠們。若第一線無效,狗還是衝過來想咬人,最後的自衛做法,就不方便說了。於法,當下我可以主張「緊急避難」的法律理由;於理,我都站得住腳,狗要咬我了,難道我還站著讓牠咬?當然是自衛啊。我是很喜歡狗,尤其是聰明的狗,但笨狗對我或我的家人不利,比如咬人,但就不是嚇嚇牠們而已,我會讓牠們深深記住教訓,但不會把狗弄死就是了。狗通常是欺善怕惡,也很常狗仗狗勢,尤其是野狗。騎單車的話,建議還是帶個防狼噴霧或辣椒水防身器比較好,體積小、方便攜帶。若有噴過牠們,牠們若記住教訓,之後就只敢遠遠吠叫而已。「緊急避難」的法律解釋
best6888 wrote:別拿日本人跟台灣人比(恕刪) 台灣人做事確實多數人都比較隨便一些沒錯啦日本人對於品質的要求確實也比較嚴謹但是那個好像是以前的日本現在的日本也沒辦法因應大環境的改變所以日本製的品質也大不如前了聽說現在新一代的日本人水準也大不如前了可能環境真的慢慢地在改變了吧我說的也只是目前的情況我自己去日本參展過一次有一次雨傘在超市結帳的時候忘記帶走放在櫃檯前的小台子排在我後面的是大陸人我離開後沒多久想起來雨傘忘記拿再回去的時候傘沒了於是我又買了一把新的隔天我去買消夜麥當當吃的時候我又忘記拿雨傘可是這次運氣比較好排我後面的是日本人對方馬上跟我說你的傘忘記拿這就是素質很難改變需要時間吧
best6888 wrote:有法令阿不是說養狗不(恕刪) 只能說有訂法令沒有嚴格執法吧而且政府對於法令的宣導確實也比較弱一些通常都是要被罰了才知道有這條法令加上沒有嚴格執法相信多數人都不知道吧如果知道有被罰過還這樣不改就代表罰得太輕了應該採累進罰則一年內相同罪罰採無上限累進一年後才重新歸零相信這樣才比較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