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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騎車被狗追

風暴之影 wrote:
我同事山區有渡假小屋(恕刪)


這樣的方式比較不人道啦
當然也能理解住戶的憤怒
這就是政府不處理衍伸的後果
政府真的要好好重視處理這個區塊了
而不是說保護動物卻不理人身安全了
孤單滑鼠 wrote:
這樣真的是很大的問題(恕刪)


所以才對上面國外救援有疑問

帶回檢查有無節紮?

流浪狗,野狗無罪

但你不控制數量

會產生許多問題

就演變成許多人對流浪狗產生惡意

那些只知餵養,其他事不理不顧的

這些衍生問題是你喜聞樂見的嗎?
best6888 wrote:
你有你的瞭狗經我有我(恕刪)


對呢...
我覺得上面有個大大也說得很好
由寵物訓練師訓練完才能飼養或是野放也是個好方法
彼此互不相犯我覺得也就能好好相處了
並不是所有人都愛狗也都不怕狗
不能因為愛狗人士自己愛自己不怕就漠視其他人的權益阿
best6888 wrote:
可多多請益樓上那位一(恕刪)


如果有好方式也可參考啦
只是那位大大目前還沒有詳細的解說指導
目前只看到謾罵的方式在溝通
這樣我相信也很難去溝通了
clwu5724 wrote:
這可能您小說看太少.(恕刪)


我有準備啊

但野狗速度真的很快

我棍子一提,狗就回頭快跑

棍子一放,過一會,又成群圍過來

所以我認為空氣槍才是利器

狗速度不會快過空氣槍吧

有驅趕功效,又不會傷其性命
clwu5724 wrote:
我住的社區很多人養狗(恕刪)


這裡大大說得很清楚了
案例如此的多
但是有些人真的都無視
或是根本就不相信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所以這就是目前的問題
狗跟人的衝突只會越來越嚴重
步行或騎車在公共區域,例如一般馬路或巷弄,狗若只是遠遠對我吠叫,那倒是還好,我不會搭理,快速通過那個區域就好。但若衝過來準備咬人了,防狼噴霧或辣椒水防身器是第一線,來一隻噴一隻。只是使用時要注意風向,一噴完就要迅速離開現場。

若沒帶防狼噴霧或辣椒水防身器,則先大聲喊叫以及做勢要撿石頭或木棍,狗通常就會停止前進、只會吠叫;這時再面對著狗或狗群慢慢後退離開,千萬不能用跑的或快速離開,否則牠們很有可能突然衝過來準備咬人,除非你自認絕對可以跑得嬴牠們。

若第一線無效,狗還是衝過來想咬人,最後的自衛做法,就不方便說了。於法,當下我可以主張「緊急避難」的法律理由;於理,我都站得住腳,狗要咬我了,難道我還站著讓牠咬?當然是自衛啊。

我是很喜歡狗,尤其是聰明的狗,但笨狗對我或我的家人不利,比如咬人,但就不是嚇嚇牠們而已,我會讓牠們深深記住教訓,但不會把狗弄死就是了。

狗通常是欺善怕惡,也很常狗仗狗勢,尤其是野狗。

騎單車的話,建議還是帶個防狼噴霧或辣椒水防身器比較好,體積小、方便攜帶。若有噴過牠們,牠們若記住教訓,之後就只敢遠遠吠叫而已。

「緊急避難」的法律解釋
best6888 wrote:
別拿日本人跟台灣人比(恕刪)


台灣人做事確實多數人都比較隨便一些沒錯啦
日本人對於品質的要求確實也比較嚴謹
但是那個好像是以前的日本
現在的日本也沒辦法因應大環境的改變
所以日本製的品質也大不如前了
聽說現在新一代的日本人水準也大不如前了
可能環境真的慢慢地在改變了吧
我說的也只是目前的情況
我自己去日本參展過一次
有一次雨傘在超市結帳的時候忘記帶走放在櫃檯前的小台子
排在我後面的是大陸人
我離開後沒多久想起來雨傘忘記拿
再回去的時候傘沒了
於是我又買了一把新的
隔天我去買消夜麥當當吃的時候我又忘記拿雨傘
可是這次運氣比較好
排我後面的是日本人
對方馬上跟我說你的傘忘記拿
這就是素質
很難改變
需要時間吧
best6888 wrote:
有法令阿不是說養狗不(恕刪)


只能說有訂法令沒有嚴格執法吧
而且政府對於法令的宣導確實也比較弱一些
通常都是要被罰了才知道有這條法令
加上沒有嚴格執法
相信多數人都不知道吧
如果知道有被罰過還這樣不改
就代表罰得太輕了
應該採累進罰則
一年內相同罪罰採無上限累進
一年後才重新歸零
相信這樣才比較有效果
孤單滑鼠 wrote:
台灣人做事確實多數人(恕刪)


我個人興趣是玩影音產品的

所以接觸過非常多日本製品

留下來的印象就是...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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