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先看對方誠意與財力,有誠意沒財力,那就當做自已升級車架,或是換新車。騎15年也夠本了。沒誠意有財力那就法院見。有誠意有財力那一切好談,可以省一部份升級費用最怕沒誠意沒財力,那就當作被狗咬一口,捐給xxx基金會,社會福利團體不過自已沒事最重要,一切平安為主。
機車第三責任險只有賠你受傷醫療的費用,如果你當初沒有去醫院驗傷或就醫,那這筆錢大概就拿不到了。小弟去年底也是被機車追撞,損毀輪子、後變速器。車架鉤爪歪掉,全身衣服報銷最後是直接和對方和解,賠錢了事修車則是盡量自己DIY,以少花錢為原則把車修好繼續騎不知道原po當時是否有向警察報案如果說對方有很明顯的過失,警察處理交通事故後會有交通事故處理單(不過也有警察會想吃案混掉)您可以試著跟對方肇事人談,告訴他不利的地方,看他要不要直接付錢了事或者可以請警察幫你移送傷害告訴,附帶財損(前提是您要有醫院的驗傷單,和具體的傷害證明) 然後送交通裁決然後把車牽去請人估價,並且提列折舊和市值。如果到時候有必要上法庭,法院也是看誰準備的東西比較合理來作裁判判賠全額恐怕很難而交通事故裁決通常不會把責任加諸某一方身上,4:6 or 3:7比較常見。
只針對車架部份討論我國民法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損害賠償才是例外是回復不能 才是損害賠償當然碳纖車架是無法回復了 所以只有損害賠償一途但是損害賠償 當然也不是你當時買多少就陪你多少假設對方有百分之百的過失他就你所有損失負責但是這個損失不是你買的駕錢多少就賠你多少就如前述版友所說 有折舊率可以參考但這只是參考啦 還有依照如果沒有出事前的客觀市價作為參考所以 十幾年前的碳纖車 樓主自己評估一下剩下多少殘值吧
曾被後方機車KISS到後變,勾爪略微變形,造成後變不順。前面紅燈,我左腳早已脫卡在地上慢慢滑動,後方的機車騎士大概是手指有障礙(手指有障礙的機車騎士很多),無法按好煞車,一定要貼到我後輪或後變才甘願,A到又死不賠錢。超恨那些老喜歡貼得很近,煞車不按好,起步又衝很快的白目機車。後來等紅綠燈時,都先卡好位置(最好是汽車&行人道緣石旁,並且離前方機車兩公尺以外距離)盡量讓後方機車無法超前或是乾脆停在白線與斑馬線中間。只要有機車想靠近我超過一公尺內,一定給他白眼。明明停在白線前方,想避開等紅綠燈時的大量廢氣,那些機車是一直靠過來幹嘛。
AlunJao wrote:15年前購入(當時8...(恕刪) 根據我之前被撞過的經驗分析..先把腳踏車的價格標列下來包含改裝部分車衣褲 安全帽 手機反正有損壞的 都列清單在來就是 有沒有受傷部分醫藥費 很受傷的話 再加精神賠償如果造成無法工作 連薪資都加進去如果對方是上班族 你當然可要多一點如果是學生 叫對方父母出來先跟對方談 對方又不一定會懂腳踏車年份我這樣 會不會太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