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ghting4523 wrote:
有驗傷 有列印出來,
趕快去警察局報案,
當警察問你要不要提告,務必說要提告.
因為你有受傷,是公訴罪,檢察官會幫你處理。
記得拿報案三聯單。
先好好休養。
聽我歌一曲 wrote:
我查看Google Map,該路口沒有燈號,沒有禁止左轉或迴轉的標誌,該摩托車不必要兩段式迴轉或左轉。
沒有行車記錄,看照片猜想,樓主腳踏車是躺在快車道上,假設原先摩托車在快車道上,車體打橫停著要迴轉或左轉至11巷內,樓主是後車煞車不及,直接撞上去,那是"後車撞前車"(難怪波力士大人要說你車速過快,碼錶速度25~27無關快慢,是樓主"後車撞前車"),樓主要吃悶虧了。
如果摩托車沒有錯,也就沒有肇事逃逸的說法。
多聽聽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