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kchuang wrote:
看了您的文章,就想起...(恕刪)
同樣身為7年級生實在感到汗顏...,當初彙整同儕報告有一位連基本的分段排版
或是偷懶的空格都沒有,一次寫到底實在讓人不知所措。
離題了...
說真的如果家裡不是非常有錢,建議這位車友用自身的力量買一台,
相信我!在過程中你所獲得的遠遠超過你買的那台車的價值,真的!
catchyu wrote:
看來許多網兄對您的想...(恕刪)
3389017 wrote:
我本身是一個學生 我...(恕刪)
piku703 wrote:
畢竟,1、2萬的公路車所代表的不是只有幾張新台幣
一輛新公路車,代表的是還有其他的後續花費
piku703 wrote:
我自己是跟孩子約法三章
1、你喜歡的東西…自己去買
2、很昂貴的東西…找出非買不可的理由來說服我
3、說服我之後…提出購買儲蓄規劃與時程,時候到了我會檢視是不是「三分鐘熱度」
然後我會給予差額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