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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文章沉下去吧~】我們這些選手算什麼???隨便一兩句就可以飛上天了??

蓋大樓等看好戲
以上.....................
t28912892 wrote:
校方竟然出面說明了,...(恕刪)
dragunov wrote:
反正等討論的熱潮一過...(恕刪)


就像您說的,這個社會對於此事只當是茶餘飯後的消遣,過沒多久就會被淡忘;但,反觀於他本人對於這社會的看法呢? 我想是一輩子的!(別人會忘掉,但在他心中可是一輩子的) 他可能因此一輩子抬不起頭,一輩子自卑,甚至因此以後變成社會負擔...(這自卑是出自於他自己看這世界,而不是這社會如何看他)

也許這個人的所作所為是讓人無法饒恕,但一定會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http://tw.myblog.yahoo.com/jordanaj23/

mothertsai wrote:
就像您說的,這個社會...(恕刪)


是阿~ 相信會有更好的方法的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由於事主未滿18歲,
就算真的法辦,頂多判緩刑,不會有前科記錄。

若等到滿18才踢爆,那可是一輩子都有這個前科了。
http://blog.isakira.com 為了部落~
非常同意,要贏就在比賽上贏他。
法律上、校規上,該處罰的事情在怎麼樣也輪不到原Po,
的確,得饒人處且饒人。

srxd711117 wrote:
小弟路過此板,雖不是...(恕刪)

mothertsai wrote:
就像您說的,這個社會...(恕刪)


比起那些被人肉搜索出來的「前輩們」
這傢伙現在好像只有集中在01被人討論,他運氣算很好的了
不用替他擔心那麼多,呵護過了頭的小鬼會不長進的
特別是這種犯法的事情,不在當下給他嚴厲的警告,難道要等他鑄成大錯嗎?
過度的正義感或是難聽的批評確實不妥
但是比起擔心對方會不會感到自卑
我認為更重要的是,要傳遞出「此事絕不可做,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的訊息
至於後續的心理輔導,反正校方已經接手了,家長也面談過了,就讓他們去處理吧
akissplease wrote:
01的朋友大家好
很遺憾第一次在這裡回應就是要公開道歉

有關本校自行車社的社長劉同學
在外的不實言談和facebook上的留言的部份
已請家長到校面談,
除了依相關校規處理之外,也請輔導室介入
接手後續的輔導工作。

關於學校未經完整查證,就將不實成績刊登在網頁上
在這裡也向大家道歉
也已經將不適當的內容移除

感謝01上的朋友給我們很多的關心、批評和指教
如果有其他的意見或建言
可電02-29390310#231體育組王組長,或#263戴教官
謝謝大家

好像不實的網頁還在耶....http://mail2.jwsh.tp.edu.tw/~c9917/favorite.htm
跑步,騎車,游泳~~

dragunov wrote:
比起那些被人肉搜索出...(恕刪)



太中肯了 給你一萬個讚

確實是這樣
因為已經打電話去給他們教官了

是要幫那些被矇在鼓裡的人討一個公道

deviljo wrote:
要贏就在比賽上贏他...(恕刪)

不曉得您有沒有看完全部文章
原PO在同一場賽事中分組中是第一名,而事件主角是第九名,完賽時間差了一個多小時,
只是他向外宣稱自己是第二名,才會有後續這些事;以上,不曉得有沒有回答您的問題了?


dragunov wrote:
比起那些被人肉搜索出...(恕刪)

我也非常同意您的看法

printemps1 wrote:
好像不實的網頁還在耶...(恕刪)

網頁還在沒錯,但是"有關社長"那些豐功偉業都已經移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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