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道德出發點 凡事沒說允許就是不能做從法律出發 凡事沒說不行就是可以做我是法律派 路邊放音樂沒有犯法 但半夜放就不認同了我以前住在公園周邊一樓 大約六點就有各種聲音 狗叫 唱歌聲 收音機聲 拍手聲 硬底拐杖聲七點就有大聲音樂與土風舞練習對我而言我是既不得利益者 但來運動的人也沒犯法 最後周邊住戶與里長協商 有插個牌子寫七點前請勿拍手
word vision wrote:所以別人在馬路上聽...(恕刪) 回這位大哥,您說的沒錯,你在雙北市區這樣搞搞看,每天都會收到違反噪音管制法的罰單最高3萬元,可連續罰我也不喜歡聽到別人掛喇叭放音樂再騎車,你聽的歌我不愛,為何我非得要聽不可...要聽歌去戴耳機,請尊重他人的權利與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