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煌64 wrote:
你如何確定"商品標示...(恕刪)
您好:
確定喔~
係據開版大分別描述之交易過程及狀況啊...
販售輪組與貼標名稱不符與實際市售規格差異....
賣方的確無善盡告知商品規格差異之義務....
依開版大描述,反應商品問題後賣方的確是告知買方自身並無明察覺而賣方表示不負其責失啊....
至於箱子不見...等問題!
雖原因未說明但卻並非整體事件重心與主軸,換句話說就是不重要....
因交易成立後,後續之物件運用皆為買方之支配權與使用權係開版大的自由,
他要將輪組當飛盤丟,要拿箱子折紙飛機都是版大的自由權利,
而如今探討的是"商品標示與實品不符"."賣方未盡告知之義務"."反應後借故卸責企圖脫罪"!
是以,
探討方向與重點是開版大所述:上開買賣雙方針對販售商品交易之種種事實,
而並非流落於是否為"直拉幅條較佳"或"紙箱何處去"....等問題!
即便開版大購買的係僅為NT$3,000之便宜輪組,
卻也無法抹煞這些販售上之種種啊!
喔!103樓開版大有最新發表~~~~~
guanglii wrote:
反應後借故卸責企圖脫...(恕刪)
您好:
討論區本來是這樣!
完全依據開版大所提供之所有訊息與一般通識之判斷,讓所有討論區參與者加入討論與發表,
而開版大所提供之文字訊息與一切佐證資料均可作為大家判斷事件.事理之依據!
若欲透晰所提供之文字訊息與佐證資料有誤,或有違事實,而導致大家之誤判.誤導,
最佳方式是商請另一方出面說明之,兩相比對最是清楚!
而依103樓開版大的說明....似乎還多了一條"逃漏稅"的問題,
並經開版大向消基會申訴之後,發票才以"mail"方式"招領"之....
由此看來,澳洲客人成份好像又少一些了....
我們衷心地期盼事件能平和落幕,
但一定要在公義.道德之途徑中,在公平.誠信之範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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