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國內自行車的龍頭廠商,產品貴沒關係,但應該要有一定的品質,當品管有問題時,後續的處理,該有的保固不應因車子的價格多寡而有所不同.以下為小弟的例子:
於97/09/01在北市民生東路購買籃白色 G牌R-1000,隔日帶往上班地點於下班後騎乘,當初購買時未詳細檢查(不知是否買到暇疵品,後輪有歪斜,外胎也沒正),只騎兩次 (一次樹林中山路,一次堤防自行車步道),9/8騎到土城捷安特告知此情形 & 後煞車C夾無法回彈,直營店員工熱心幫我調整,C夾調一調後,則告知"無法調整,自己多少要小心",很謝謝他,但這可能是公司的政策.
但我強烈覺得應該換新的C夾煞車才對,(小弟多年前買了TOYOTA PREMIO1.6特式車,公司換鋁圈,三年後到外面換輪胎才發現四個鋁框中有一個規格不同-螺牙較少-鎖的較少-可能影響行車安全,最後它們換新的給我-雖然過程中有錄影 & 官方人士協調, 過程雖不滿意但可接受),今年初,換車時則換了MERCEDES-BENZ,原因為何?------------自己想吧!
只要有人提出單車價格合不合理
就會被嗆買不起就不要買
認為單車貴的人一定很窮嗎?
買得起5萬的車就代表你年薪過百萬嗎?
尊重市場機制卻不尊重他人發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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