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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店家...."不良服務"打擊...我該放棄買車了(最新回應在第一篇第一行)

rlrl1011 wrote:
老闆倒是可以等客人走之後再撕掉 :P
當面撕掉的意思 是不是就好像你要請別人吃東西
他在你面前 把東西扔掉 那種感覺


那你覺得該怎麼做??
既然交易不成立
當然保證書也不成立

你有填過GIANT的保證書嗎??
上面所有個人資料都留在上面(電話、地址等等)

不當著客人面前撕掉
是否也有人會做其他想法呢??
郭紅人 鍋弘人 鍋紅仁 這三鍋人到底差在哪我也搞不懂
請樓主放寬心,這世上什麼人都有,

今天這家車店的老闆,做不到您的生意,

是它的損失,再找一間合自己的車店買車吧
台北左岸夜騎團-週三經典團-押隊...單純騎車,騎車單純...哇係"YOYO"也係"悠游"
還記得,如果在道上(別問哪一道)發生類似的事情,這至少也得擺上一桌賠罪的!
這是哪位大爺啊? 不會真是公館這一圈的吧?
白天倒了霉發在晚上的客人身上嗎?
(公館一帶我還都接觸過…好像沒有這麼大的老大吧?)

至於那與現今皇上相關的東西…不就是個形容咩?
那詞對我而言是"柯林頓的碎紙機"呢!
(九零年代留美的同學可以作証的)
不應該算是"政治相關"的。
我覺得沒必要發這種文了啦
你覺得店家"不良服務"
店家覺得你是"奧客"
如果都這樣的話,永遠有理說不清
當然啦,店家應該不會出來說明
事實是如何,該怎麼公斷
你發文當然都認為是對的,被污辱的
大家都看到你這一面

要是店家也一樣來這發文
說遇到一個奧客
那01不就天下大亂了
不過店家是不該做這種事的


鍋紅人 wrote:
那你覺得該怎麼做??...(恕刪)


我是覺得即使要把保證書當面撕掉,也是有分有禮貌跟不禮貌的作法.............

有禮貌當然是客客氣氣的溝通,給人有尊重的感覺!

沒禮貌的作法,就會給人有侮辱的感覺了!!

想必後者沒禮貌的作法是樓主的感覺吧??
相信這兩者是很容易分辨的!!


就像同樣是當面付錢給人家,一種是有禮貌的雙手奉上!!
另一種是把錢匝向對方或是甩在桌上,地上...............

你會喜歡哪一種??

你該不會說反正都是付錢,所以沒差吧?
「沒有瘋狂就沒有精彩」「最棒的總在安全區之外」
得了那麼好的優惠已經不錯了~~
老闆把保證書在你面前撕掉~~
也怕妳以後資料被盜用吧~
保證書的客戶欄~
因該填了生份證字號~~
如果以後你被盜用了~~
你要怪誰~~
在你面前撕一撕證明自己不會給你盜用吧!!

服務業雖然是以客為尊~~
可是現在人都以為付錢是大爺~
你可以選擇店家~店家也可以選擇客人吧~!!
如果遇到一個傲客三天兩頭的來找麻煩~
那道不如不要做這客人生意以後省的麻煩~~
雖說是賣方市場,但是這也是服務業,如果樓主自認為站的住腳,那大可放心,樓主po文就是要大家評理.
在這發言的人大部分都不是當事人,很難理解當時狀況,也沒聽到店家回應,
賣方賣的是搶手貨,但是也沒很多台可賣,所賺有限,樓主以後也把這店家列入拒絕往來戶,甚至決不推薦他,
或許店家生意好不差你這客戶,但是樓主就不要理他了,去跟你對味的店家買車,
類似的車子很多,自己組車更好,樓主要offroad的話,先用爛車出來騎幾次,也試騎大家的車子,才了解自己的需求.
就事論事

不管商家還是消費者

都該有點風度


買賣不成 仁義在

被你這樣一講 我沒有填身分證字號耶

該不會我填的保證書是無效的吧??

而且被這件事情一嚇 隔天買東西我都不敢殺價

剛剛還被車友笑說 昨天連這400都沒殺

轉眼就10年了
你好  小弟不才並沒有填過G牌的保證書
不過 我倒是覺得 老闆不想交易ok 畢竟老闆有不賣的權利
但是 不應該毫無預警的客人面前 將保證書撕毀 並且走開~
這是基本禮貌

當然我不知道實際狀況 是怎樣
我只是暫時就開板大的文章 就事論事 :)


鍋紅人 wrote:

那你覺得該怎麼做??...(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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