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設在單車步道旁,由於地目屬於行水區,所以任何人造建物不得高於一公尺,呵~在這不懂尊重專業的政府下面,還有想要沽名釣譽的民意代表,在加上想要從中撈取不當所得的民間團體,拿一千一百三十二萬搞成這付德行一點都不奇怪!
當初阿憲帶朋友拿規畫圖來找我時,我還幫他找了幾位專業朋友提供意見,這包括曾亮人跟阿昌及小達,但知道預定地點後,我就提出興建的困難度,並建議用這筆預算在其他地點興建,隨後阿憲就不曾在我面前再提一次,我當他無疾而終。
當我看到他们依計劃完成後,才就知道這群人盤算什麼鬼主義啦~~其實我們的地方政府只是笨,貪的是那提案的民間團體,當然還有那楞頭楞腦的民意代表!
人性的貪婪跟無知迂腐一覽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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