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

這樣對嗎?感覺好像被騙了!(有買08年式TAHOE-V車主幫忙查證)

sorry 忍不住發文
我會改用 pm 溝通 !!
hi-tw wrote:
從183樓引言176...(恕刪)


重頭到尾都是 Hx-xx 在唱戲

先說我 對他 "本人人格造成傷害" 與 "人身攻擊" "反正就看看那2位人兄怎處理."
也說 "我必定會才取相關行動" "還是他們賭小弟我只是嚇嚇人而已那就看著辦!"
最後是 "保留追訴和證據"

這不是說要走法律途徑的做法 那是什麼

最後再來一句 "的確在實務這可能很難成案"
來做結束
(廢話 光只有說有沒有車這樣而已 會成案??)

現在戲唱完了 (沒戲唱了)


重頭到尾 就沒辦法確定 我傷害到什麼
也沒任何證據
卻可以說的頭頭是道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 他的幾句話代有恐嚇的意味
我也要 "保留追訴和證據"
他造成 "本人人格造成傷害" 與 "人身攻擊"

擺明就是浪費時間嘛!!
芭樂消息使於網友間的流傳.至於官網的確是錯誤的.這點fuji也承認了
人家是要你回答 "若您認為官網的訊息是芭樂"
我看你是不敢正面回答吧

如果已經是事實的事還被別人拿來炒作(183樓).有邏輯問題的不是我
人家是說 "我個人認為您的想法是很不合邏輯"
我的說明該說的都說了,你在惡意攻擊的話,我是不是也要開始"保留追訴"


站的住腳不代表富士沒有責任.商人不就是降嗎.只要他們不是100%錯.就算99%錯或大部分都是富士錯他們也不會軟化
之前你不是說過 "不過粗心的消費者難道沒有責任嗎?"
你現在不敢說了喔
我想你再說一遍的話 肯定是會再被砲轟
保留追訴和提出告訴的差別我想小弟不需要再累贅了


1.這不是說要走法律途徑的做法 那是什麼這可不是我講的喔.保留追訴是我的權力吧.從頭到尾不知道誰一直叫"告阿 告阿"奇怪的邏輯阿


2.204樓我沒空再跟你玩文字遊戲了浪費時間了

又是個表裡不一的說法.回文回的快又勤


3.你依然不願意正視第176樓的說法.

引用:從183樓引言176樓.這表示你看過我176樓的說法吧

從你以前發表的文章就不難看出了要否認都很難吧


你總是迴避.總是避重就輕.也不願意面對 閃~閃~閃

4.184樓這又是天草事件的翻版啦不用太驚訝

這點我想你應該也講不清楚


這就是你的邏輯.別人保留追訴就叫別人告你.遇到關鍵問題就閃避.自己錯誤解讀就說別人的問題

我看都給你說好了

從你以前發表的文章就不難看出了要否認都很難吧我不知道我要否認什麼.自己講的話就要負責阿.而不是躲-閃-逃





loyen wrote:
芭樂消息使於網友間的流傳.至於官網的確是錯誤的.這點fuji也承認了
人家是要你回答 "若您認為官網的訊息是芭樂"
我看你是不敢正面回答吧

我不是回答的很完整了.還是你不適合閱讀我的文章呢?

如果已經是事實的事還被別人拿來炒作(183樓).有邏輯問題的不是我
人家是說 "我個人認為您的想法是很不合邏輯"

我的說明該說的都說了,你在惡意攻擊的話,我是不是也要開始"保留追訴"

避重就輕你是都說了 沒錯


站的住腳不代表富士沒有責任.商人不就是降嗎.只要他們不是100%錯.就算99%錯或大部分都是富士錯他們也不會軟化
之前你不是說過 "不過粗心的消費者難道沒有責任嗎?"
你現在不敢說了喔
我想你再說一遍的話 肯定是會再被砲轟

這依然是我的論點.我的文章你可以視為垃圾.糞土沒關西.我的人格可不是給你隨便糟蹋的.我那怕被砲轟

我只痛恨對人不對事.愛扯東扯西.言不及意 避重就輕的人.如此而已

hi-tw wrote:
保留追訴和提出告訴的差別我想小弟不需要再累贅了
麻煩你給我說清楚講明白,否則你就是恐嚇我
你說過的這幾句話 不要忘記了

"本人人格造成傷害" 與 "人身攻擊" "反正就看看那2位人兄怎處理."
"我必定會才取相關行動" "還是他們賭小弟我只是嚇嚇人而已那就看著辦!"

我現在正等著你處理!!
如果你提不出我對你人格的傷害具體證據
那就表示你言論不實
並且言論中還有恐嚇的意味
我是不是也該循求法律途徑解決了呢??


1.這不是說要走法律途徑的做法 那是什麼這可不是我講的喔.保留追訴是我的權力吧.從頭到尾不知道誰一直叫"告阿 告阿"奇怪的邏輯阿

好像是你先出言挑性的吧,要處理不是嗎??現在呢??又不處理了喔!!
還是自知自己是大家砲轟的對象,想藉由尋求"保留追訴",來嚇嚇大家的言論自由呢??


2.204樓我沒空再跟你玩文字遊戲了浪費時間了
又是個表裡不一的說法.回文回的快又勤
現在不是在跟你玩文字遊戲,而是在討論你是不是在恐嚇??

3.你依然不願意正視第176樓的說法.
引用:從183樓引言176樓.這表示你看過我176樓的說法吧
從你以前發表的文章就不難看出了要否認都很難吧
你總是迴避.總是避重就輕.也不願意面對 閃~閃~閃

什麼說法??我看不懂
要你提出哪一句,你也提不出來
我現在就是在面對,也 PM 給你我的個人資料
我在面對了,而你呢??到底是誰在閃!!


4.184樓這又是天草事件的翻版啦不用太驚訝
這點我想你應該也講不清楚
講清楚,你不會自己去查文章
多爬文!!這還要我解釋
這講的是到最後,所有網友會運用網路的力量,翻出你的所有資料
最後你只有道歉的份


這就是你的邏輯.別人保留追訴就叫別人告你.遇到關鍵問題就閃避.自己錯誤解讀就說別人的問題
我看都給你說好了
從你以前發表的文章就不難看出了要否認都很難吧我不知道我要否認什麼.自己講的話就要負責阿.而不是躲-閃-逃

這已經回答過了,應該是你自己解讀有問題!!
自己的站不住腳,戲唱完了,現在開始胡言亂語了嗎??



FUJI 這邊也這麼熱鬧呀,KHS 也不遑多讓,
都有一堆正反派在論戰,區區為了幾個字在爭啥?

說人格...太嚴重了,網路上 認真就輸了...

規格有錯,不管是 DM or 官網,只要是公開的事實就有一定的效用,
消費者難道只有接受廠商變更規格的悶虧嗎? I do't think so ...
hi-tw wrote:
...(恕刪)


誰認同你的說法的, 我好像沒看到

就如你自己說的 "我的文章你可以視為垃圾.糞土沒關西"
應該對你文章有這樣看法的應該不只我吧??

每每就是在提 "我的人格可不是給你隨便糟蹋的"
請問我哪一句話 對你人格隨便糟蹋呢??
若是沒有 就不要每次都說人家對你人格 怎樣怎樣的!!

hi-tw wrote:
保留追訴和提出告訴的...(恕刪)

不要沒事學政治人物那套啥"保留追訴權"的作秀手段來嚇唬人
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或是向法院提起自訴本來就是你的權利,不需要特別保留
就算你簽契約放棄這些權利,你還是可以告,這是基本權,是不可以用契約拋棄
唯一放棄的方式就是你不去告,過了時效就自動失效
所以,法律本來就已經幫你保留"起訴"的權利,不需要特別在這裡說
要就直接去告,不告就是放棄,沒有啥保留追訴權,法律本來就已經幫每個人都保留追訴權
loyen wrote:
保留追訴和提出告訴的差別我想小弟不需要再累贅了
麻煩你給我說清楚講明白,否則你就是恐嚇我
你說過的這幾句話 不要忘記了

"本人人格造成傷害" 與 "人身攻擊" "反正就看看那2位人兄怎處理."
"我必定會才取相關行動" "還是他們賭小弟我只是嚇嚇人而已那就看著辦!"

你的相關行動就只會朝著告訴阿之類的幻想.這裡是討論區.有種東西叫版務應該了吧.不用自己往臉上貼金

我現在正等著你處理!!
如果你提不出我對你人格的傷害具體證據
那就表示你言論不實

你在183樓的錯誤臆測影射我並非騎富士的.還想加以舉證動機可議.對於我有車的事實無須真辯.184樓舉例式影射也並非事實 等

並且言論中還有恐嚇的意味
我是不是也該循求法律途徑解決了呢??

1.這不是說要走法律途徑的做法 那是什麼這可不是我講的喔.保留追訴是我的權力吧.從頭到尾不知道誰一直叫"告阿 告阿"奇怪的邏輯阿

好像是你先出言挑性的吧,要處理不是嗎??現在呢??又不處理了喔!!
還是自知自己是大家砲轟的對象,想藉由尋求"保留追訴",來嚇嚇大家的言論自由呢??

183樓誰先戰我的在明顯不過了


2.204樓我沒空再跟你玩文字遊戲了浪費時間了
又是個表裡不一的說法.回文回的快又勤
現在不是在跟你玩文字遊戲,而是在討論你是不是在恐嚇??

愛玩文字的遊戲的可是你喔...沒時間玩文字遊戲.浪費時間.告我阿這些可都是你講的喔

3.你依然不願意正視第176樓的說法.
引用:從183樓引言176樓.這表示你看過我176樓的說法吧
從你以前發表的文章就不難看出了要否認都很難吧
你總是迴避.總是避重就輕.也不願意面對 閃~閃~閃

什麼說法??我看不懂
要你提出哪一句,你也提不出來

哇塞.這太絕了我前面的文章是都隱形了嗎
我現在就是在面對,也 PM 給你我的個人資料

愛亂發個人資料可不是我的事喔.你愛給誰我可管不著

我在面對了,而你呢??到底是誰在閃!!

4.184樓這又是天草事件的翻版啦不用太驚訝
這點我想你應該也講不清楚
講清楚,你不會自己去查文章
多爬文!!這還要我解釋

哈.講不清楚了吧.自己講的話卻叫人去爬文.你"真"負責認阿

這講的是到最後,所有網友會運用網路的力量,翻出你的所有資料

到頭來你還事對人不對事.相信大部分的網友都是對事不對人的

最後你只有道歉的份

這個好笑



這就是你的邏輯.別人保留追訴就叫別人告你.遇到關鍵問題就閃避.自己錯誤解讀就說別人的問題
我看都給你說好了
從你以前發表的文章就不難看出了要否認都很難吧我不知道我要否認什麼.自己講的話就要負責阿.而不是躲-閃-逃

這已經回答過了,應該是你自己解讀有問題!!
自己的站不住腳,戲唱完了,現在開始胡言亂語了嗎??


以下補充





為了怕你一再模糊轉移焦點:我就把我的問題在這統整給你


第1:176樓已經是事實.何須第183樓的再次證明 合理推測你錯誤解讀176樓文章.想以183樓證實176樓沒車是謊言(你的錯誤認知).這就是你一直不說明的部份.你僅針對183樓後半部(事後證明你是其富士車的部份做著墨)

第2:184樓請自己說話自己負責.前述你一蓋不願回應.直到上文我問了.才說你不會自己去爬文.這種毫不負責的話

第3:183樓:從你以前發表的文章就不難看出了要否認都很難吧...我不知道要否認啥(很明顯這是你錯誤解讀的開始).如前述 你不願回應

我想你很清楚問題的核心.你可以把他講的很清楚或選擇避重就輕.越繞越遠

就請你說明吧.你繞了一大圈該說該扯都有了.我的疑問其實就這3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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