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ws wrote:
我看了政府電子採購網...(恕刪)
"政府開始作業>規劃設計>發包施工>竣工日過三個月了>中華民國挑戰者運動協會看場地發現....."
難道協會是採取射後不理模式嗎?
何況協會理事長是高為市議員的政治人物
既然場地是他們要求的
那一些參與討論和監督的權限也應該要有吧?
開始作業→參與討論規畫程序
規畫設計→監督是否設計案如同原始規畫,若有不同應要尋求解決方案
發包施工→監督是否有依照圖面施工,和包商所用材料是否有偷工減料之嫌
竣工日過三個月了→等到場地被網友發現有問題,拍了照片貼在網路上,討論區蓋起大樓之後才跳出來說場地有問題?
那這個協會是不是漏做了很多事?
還是說台灣政府在執行工務時是不允許任何民間團體甚至市議員去參與甚至了解的?
之前已經有一位協會的說過....連他自己都看過最後的施工圖了
那代表至少也知道中間的一些所以然
那為何要等到一般車友把事情挖出來才開始上新聞摔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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