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自台鐵]臺鐵局訂自97年3月起試辦「兩鐵環保專車」業務

[轉貼自台鐵]臺鐵局訂自97年3月起試辦「兩鐵環保專車」業務


◆ 臺鐵局訂自97年3月起試辦「兩鐵環保專車」業務

一、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有鑒於近年來環保意識抬頭,為推動零污染之自行車騎乘活動,特結合臺鐵、鐵馬雙運具,試辦「兩鐵環保專車」業務,俾擴大服務層面,增訂「兩鐵環保專車」作業注意事項,以為辦理依據。
二、摘略相關作業事項說明如下:
(一)試辦期間:自97年3月1日起試辦3個月,初期規劃以「區間電車」為主,除於3月8日婦女節舉行首航典禮,並擇4、5月之第3個星期六,即4月19日及5月17日各開行汐止至苗栗「兩鐵環保專車」,試辦期滿再視市場需求予以評估,以為後續決策參考。
(二)受理對象:不得少於12人車數之自行車團體(6位車主加6輛自行車)。
(三)計費標準:「人車同價」1輛自行車比照1張旅客車票方式計收,並同享非對號列車團體優待規定,另為推動本方案實施成效,試辦期間50人加自行車50輛(含)以上,得享5折減價方式擴大辦理優待。
(四)開車時刻與停靠站:開行2181次汐止至苗栗「兩鐵環保專車」(汐止站06:44開車;08:58到達苗栗站)及2180次苗栗至汐止(苗栗站16:06開車; 20:16到達汐止站)1往復,沿途停靠汐止、松山、萬華、樹林、桃園、中壢、新竹及苗栗等8個站。
(五)預訂方式:請持本局「兩鐵環保專車團體票預訂單」2份(各項資料請詳實填妥、蓋章),及1成預約金(暫按每人車全價票價10分之1核收,購票時抵扣總票款)親自向起程站辦理。
(六)受理車站:專開列車各停靠站之售票窗口(暫定:汐止、松山、萬華、樹林、桃園、中壢、新竹及苗栗等8個停靠站)
三、其他相關作業規定與流程,請點選相關檔案參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兩鐵環保專車」作業注意事項
一、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有鑒於近年來環保意識抬頭,為推動零污染之自行車騎乘活動,特結合臺鐵、鐵馬(自行車)雙運具,試辦「兩鐵環保專車」業務,俾擴大服務層面,訂定本作業事項。

二、試辦期間:本方案自97年3月起試辦3個月,初期規劃以「區間電車」為主,試辦期滿再視市場需求予以評估,以為後續決策參考。

三、受理對象:不得少於12人車數之自行車團體(6位車主加6輛自行車)。

四、開車時刻表:於3月8日、4月19日及5月17日各開行汐止至苗栗「兩鐵環保專車」2181次(汐止站06:44開車;08:58到達苗栗站)及2180次(苗栗站16:06開車; 20:16到達汐止站)往返1列次,沿途停靠汐止、松山、萬華、樹林、桃園、中壢、新竹及苗栗等8站。

五、預訂方式:請持本局「兩鐵環保專車團體票預訂單」2份(各項資料請詳實填妥、蓋章),及1成預約金(暫按每人車全價票價10分之1核收,購票時抵扣總票款)親自向起程站辦理。

六、計費標準:「人車同價」1輛自行車比照1張旅客車票方式計收,並同享非對號列車團體優待規定。

七、團體優待:自行車團體達10人加10車,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8折減價優待,25人加25車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享65折減價優待;另為推動本方案實施績效,試辦期間50人加50車,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得享5折減價優待。

八、受理車站及電話:專開列車各停靠站之售票窗口(暫定汐止、松山、萬華、樹林、桃園、中壢、新竹及苗栗等8個停靠站)。

九、承運流程:為確實控管專車之「自行車團體人車總數(240位車主加240輛自行車)」,增訂本局自行車團體訂購「兩鐵環保專車票」控管表(如附件)。總量控管及車廂分配(由起程站辦理):
(一)總量控管:各停靠站受理自行車團體預訂後,應即填妥「兩鐵環保專車」控管表,立即傳真至起程站彙整,並電話確認;變更時亦同。起程站亦應即時更新彙整資料並確實掌握總數,避免疏漏或超收。
(二)車廂分配:起程站應於專列開車前3日完成車廂統籌分配,電報通知各受理站車廂分配情形,轉知(受理站辦理)自行車團隊,並副知相關運務段及運務處營業科。

十、受理時間:每日上午8時起至16時止。

十一、受理額度:1列次限額240人加240輛自行車,計480人車共8個車廂,額滿即不再受理,1車廂限乘30輛自行車加30位車主、共計60人車。

十二、購票期限:請於受理後至乘車日前3天,每日上午7時30分起至16時止,持團體票預約金收據至申請站辦理購票,逾時不予保留。

十三、變更:
(一)如需變更,至遲應於乘車日前3天辦理,每1行程僅可變更1次。
(二)購票前或購票時,取消預約或減少人數者,變更部分已繳預約金不予退還。
(三)未於購票規定期限內取票者,視同取消預定,已繳預約金不予退還。

十四、退票:
(一)至遲應於乘車日前1天辦理,逾時不予受理,退票手續費按每人票價10分之2核收,但不得少於7元。
(二)若部分人數申請退票時,應持「團體票」辦理,以1次為限。惟變更後團體人車數低於變更前折扣人車數時,應全部退票後從新購票。
(三)如已開立購票證明者,必須檢附「購票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十五、受理車站應憑本局「兩鐵環保專車團體票預訂單」,以「站帳211薄紙票」開立團體乘車相關票證。

十六、安全維護:為維輸運安全暨自行車隊活動順遂,受理車站應規劃車主與自行車進出月台動線,並請自行車團體之活動領隊轉知參與活動人員確切掌握時間(提前30分鐘到站)並配合車站嚮導人員引導乘車及注意下列有關運送安全維護事項:
(一)因踏板易勾到、撞到及刮到,建請車主自行將踏板包起來。
(二)自行車隊員進入本局站場區域內禁止騎乘,應以「牽行方式」裝卸於專列車廂。
(三)「1人1車、人車同行」自行車與車主同行,車主負該人車安全責任。

十七、本注意事項未規定者,悉依本局一般旅客運送相關規定辦理。

十八、本注意事項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兩鐵環保專車時刻表
車次
停靠站 2181 2180
到站時刻 開車時刻 到站時刻 開車時刻
汐止 06:44 06:48 20:16 20:19
松山 06:56 07:00 20:02 20:05
萬華 07:11 07:15 19:48 19:52
樹林 07:24 07:28 19:30 19:38
桃園 07:43 07:46 19:11 19:14
中壢 07:55 08:03 19:00 19:03
新竹 08:30 08:34 18:29 18:34
苗栗 08:58 18:06
「兩鐵環保專列到、開時刻」如有異動,以車站公告為準。

受理車站電話表
站名 洽詢電話
汐止 (02)2641-5096
松山 (02)2767-3819
萬華 (02)2306-0865
樹林 (02)2681-2052
桃園 (03)332-3304
中壢 (03)422-3235
新竹 (03)524-6194
苗栗 (037)260-031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兩鐵環保專車」團體票預訂單
站編號
乘車日期 車次 開車時刻 乘車區間 人車數 購票站 備註
起站 迄站





申購車隊(機關): 印
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一、預購兩鐵環保專車團體票相關事宜:
1.受理對象:不得少於12人車數之自行車團體(6位車主加6輛自行車)。
2.預訂方式:請持本局「兩鐵環保專車團體票預訂單」2份(各項資料請詳實填妥、蓋章),及1成預約金(暫按每人車全價票價10分之1核收,購票時抵扣總票款)親自向起程站辦理。
3.計費標準:「人車同價」1輛自行車比照1張旅客車票方式計收,並同享非對號列車團體優待規定。
4.團體優待:自行車團體達10人加10車,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8折減價優待,25人加25車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享65折減價優待;另為推動本方案實施績效,試辦期間50人加50車,按乘車區間單程全價票價得享5折減價優待。
5.受理車站:專開列車各停靠站之售票窗口。
6.受理時間:每日上午8時起至16時止。
7.受理額度:1列次限額240人加240輛自行車,計480人車,額滿即不再受理,1車廂限乘30位車主加30輛自行車、共計60人車。
8.購票期限:請於受理後至乘車日前3天,每日上午8時起至16時止,持團體票預約金收據至申請站辦理購票,逾時不予保留。
二、變更:1.如需變更,至遲應於乘車日3天辦理,每1行程僅可變更1次。
2.購票前或購票時,取消預約或減少人數者,變更部分已繳預約金不予退還。
3.未於購票規定期限內取票者,視同取消預定,已繳預約金不予退還。
三、退票:1至遲應於乘車日前1天辦理,逾時不予受理,退票手續費按每人票價10分之2核收,但不得少於7元。
2.若部分人數申請退票時,應持「團體票」辦理,以1次為限。惟變更後團體人車數低於變更前折扣人車數時,應全部退票後從新購票。
3.如已開立購票證明者,必須檢附「購票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四、 站洽詢電話:售票房: 服務台: 經辦人:
2008-02-18 23:59 發佈
之前有看到花東線(南迴)有幾班列車有加掛行李車廂,搭乘該班列出乘客可以同時將愛車拖運。到達後立即簽車走人(如果用攜車袋當然任一班車都可搭還不用多給錢)。
好繁複的規則...
台鐵真是該進步一點...

還是小折折一折比較方便...
小折姿態...無可取代...
山繆吳 wrote:
好繁複的規則...台...(恕刪)
是啊..........
光看說明我的頭就開始痛了.......
老太婆的裹腳布
又臭又長 ......
單車騎天涯,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車單人不單~~單車●頑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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