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日期:2011年6月12日(星期日)
出發時間:06:00~06:30時出發
關門時間:12:00
合格時限:六小時
活動里程:50公里
活動路線: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汶水遊客中心)停車場(苗62號鄉道(清安道路))→獅潭仙山(124縣道)→仙山(124縣道)→南莊大橋(橋頭右轉苗21鄉道)→東河(苗21號鄉道(風美道))→鹿場部落(全程約50公里)
活動須知:
1.活動起、終點:起點設於大湖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汶水遊客中心)停車場,終點位於鹿場部落。
2.參加人員自行車需有完整之前、後煞車並戴安全帽,無以上裝備者一律取消資格。
3.完成報到並領取晶片號碼貼紙後 (請勿摺疊以免破壞感應天線),請貼於安全帽前方,即可出發。
4.大會關門時間為中午12時00分,全程(含終點)設有2個補給站以及一處補水站。
第1補給站:設於苗21線東河國小處(距起點約39.5K處)。
第2補給站:設於終點。
補水站:18.9K(靈洞宮)
5.活動中所需車輛維修工具及零件等須自備並隨身攜帶。
6.各隊隊車於選手出發前,先行出發前往補給站或終點等候。
7.活動中請遵守交通規則,部份路段由工作人員做指揮疏導,請參加人員遵守工作人員指揮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確保騎乘安全。
8.通過終點之車手隨即領取完成獎牌及證書。
9.建議結伴報名至少2人以上,活動中結伴同行相互扶持及鼓勵較易完成。
10.本活動非競賽性質,為自我挑戰活動,依國際慣例故無交通管制,部份路段由義交或工作人員做部份交通疏導,請參加者遵守工作人指揮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確保騎乘安全。
11.本活動具一定難度,報名前請自行審慎斟酌評估自身體能狀況並請自行再加保意外保險。
12.詳細規定公佈於http://www.tpe-bike.org.tw
13.其他重要事項不定期公佈在http://www.tpe-bike.org.tw
14.安全口訣:留得青山在、不怕沒車騎,該讓就讓、該慢就慢、該停就停。
15.活動期間無線電通訊頻道於出發前公佈。
獎勵辦法:
1.完成報名者於報到時致贈精美紀念品
2.凡在合格時限(六小時)內抵達終點者,致贈完成獎牌及挑戰完成證明
3.報名費每人新台幣600元
※如有未盡事宜經籌備委員會議決議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1.蛇哥
2.東榮大哥
3.卡羅
4.小胖
5.阿貴 (己繳費)
6.理查
7.阿達 (己繳費)
8.
9.
10.
此活動即日起開放報名至5/14(六)截止,歡迎有興趣挑戰此路線的選手踴躍報名。
暨全國運動會自由車代表隊公路賽選手選拔賽
競賽規程
一、主旨:1.為提倡全民自由車運動風氣,建立縣內自由車運動競賽
分級制度,以培養優秀選手、加強實力,提高自由車運
動水準。
2.選拔優秀選手參加100年全國運動會,爭取佳績。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體育處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桃園縣體育會、桃園縣警察局暨轄區各分局、台北縣警察局暨轄區各分局、桃園縣衛生局、經濟部水利署北區
水資源局、桃園縣自由車協會、元智大學體育室、活動
王
五、贊助單位:募集中
六、比賽日期:100年6月19日 (星期日)。
上午07: 00報到及檢錄 ; 08:10鳴笛比賽
七、比賽路線:石門水庫(溪洲大橋)→康莊路→內柵國小→崁津大橋
→往三峽台3 線(武嶺橋)→慈康觀光路橋→鴻禧大溪
→明德高中前50公尺7-ELEVEN往大板根滿月圓樂樂谷→
南(台7乙線)右轉→大埔國小→五寮國小→新峰里山頂
(全長約34km)。起點:石門水庫坪林收費站大門口出發。
比賽路線圖:如附件一。
八、參加對象:歡迎全國15歲以上對自由車運動有興趣者,個人或組隊
參加。
九、活動流程:
07:00 各隊領隊及選手報到、檢錄,
領取比賽號碼布、貼紙、晶片。
比賽號碼及晶片黏貼處:如附件二。
08:00 比賽隊伍集合完畢,恭請 長官、貴賓致詞。
08:10 鳴笛出發 (視報名人數分梯次出發)
。
10:30 頒獎。
10:40 終點關門(先抵達終點者,請至服務區繳還晶片,
個人繳還晶片退押金1000元。
各車隊統一收齊繳還晶片並退押金2000元。
11:30 活動結束。
十、比賽組別:
(一)公路車組:
1.菁英組:15歲(含)以上,民國85年(含)以前出生者)
參加100年全國運動會桃園縣自由車代表隊選拔賽
(設籍桃園縣三年以上)請一律報名菁英組,地址亦
請詳填。其他縣市優秀選手亦可報名挑戰。
2.M15組:15-19歲,民國81-85年(含)出生者
3.M20組:20-24歲,民國76-80年(含)出生者
4.M25組:25-29歲,民國71-75年(含)出生者
5.M30組:30-34歲,民國66-70年(含)出生者
6.M35組:35-39歲,民國61-65年(含)出生者
7.M40組:40-44歲,民國56-60年(含)出生者
8.M45組:45-49歲,民國51-55年(含)出生者
9.M50組:50-54歲,民國46-50年(含)出生者
10.M55組:55歲以上,民國45年(含)以前出生者
11.活力警察組:年齡不限,限警務人員。
12.女子組:限民國85年(含)以前出生者,不限車種
13.超級組:限85年以前出生者,體重90公斤以上,不限車種
14.小輪徑組:限85年(含)以前出生者,限輪徑18吋或20吋。
15.鋼管車組:限85年(含)以前出生者,限鋼管車架不限前叉。
(二)登山車組:註:登山車組限使用平把車、輪徑26吋、輪胎寬
度1.5吋(含)以上外胎之車種。
1.M20組:15-25歲,民國85-75年(含)出生者
2.M30組:26-35歲,民國74-65年(含)出生者
3.M40組:36-45歲,民國64-55年(含)出生者
4.M50組:46歲以上,民國54年(含)以前出生者
5.活力警察組:年齡不限,限警務人員。
十一、報名辦法:
1.請填妥報名表連同報名費,於5月20日前以現金袋或支票、
郵政匯票寄至:33071桃園市中正路1379號10樓之7
票據抬頭:桃園縣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
聯絡電話: 0926-208190徐子珺或活動王網址報名。
2.ATM轉帳:005土地銀行,帳號13100-101-1461轉帳完成後,
轉帳單連同報名表傳真至:03-3170394。傳真後
請來電確認。
3.報名費:每人500元(保險+晶片租借費+號碼布、貼紙+
紀念衫+礦泉水+完成成績證書)。本賽會採用晶
片計時,報名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者,視同棄
權,恕不退費。
4.晶片押金:★個人1000元,賽後繳還即退還,若遺失晶片
每塊1000元賠償金。
★團隊2000元,賽後各車隊統一收齊繳還晶片
並退押金,若遺失晶片每塊1000元賠償金。
5.報名費+晶片押金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6.報名截止日為5月20日,不受理臨時報名。將於6月8日
「桃園縣運動地圖資訊網」公佈各組參賽名單,參賽名單公佈
後為公平原則,不再受理變更組別及車種。
7.報名表:請至「桃園縣運動地圖資訊網」下載。
8.於6月20日「桃園縣運動地圖資訊網」公告各組成績。
十二、獎勵:
1.各組錄取前六名,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四、五、六名頒
發獎牌。菁英組成績優異者(設籍桃園縣三年以上)將獲選
為參加100年全國運動會桃園縣自由車代表隊。
2.各組報名人數未達15人頒發前三名。
3.賽程於2.5小時內完成者,將發給完成成績証書。獎狀、完成成績證書賽後2週內寄達。
4.各組第一名獲頒「冠軍衫」。
5.公路車組最高榮譽總排名第一名,獲頒「登山王衫」,破紀
錄加發獎金2000元 (以上只錄取1人,紀錄成績為99年桃園縣
縣長盃—自由車菁英組:彭源堂 00:53:19.84)。
6.登山車組最高榮譽總排名第一名,獲頒「登山王衫」,破紀
錄加發獎金2000元 (以上只錄取1人,紀錄成績為99年桃園縣
縣長盃—登山車菁英組:鄧煌勳 00:57:16.41)。
十三、器材及服裝:
1.比賽車輛須前後均有完整剎車裝置,配戴自行車安全帽,
否則不得參加比賽。
2.須穿著自由車運動服裝、運動鞋、須戴安全頭盔(不得使用
皮條帽)。
十四、申訴辦法:
1.程序一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於賽後30分鐘內簽字以書
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
終決,提出申訴書,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申訴
不成時,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2.不得當場質詢裁判,以維競賽之進行。
十五、注意事項:
1.本賽事使用晶片系統處理選手成績,所有選手成績以晶片
成績為準,晶片未依規定裝置或遺失將不給予成績,請選
手妥善裝置保管。
2.起點設有晶片感應區,作為選手出發檢錄之用途,所有選
手都需依梯次順序經過該感應區並留下出發紀錄,始有競
賽成績排名。
3.夾帶他人晶片為犯規作弊行為同時也嚴重干擾終點成績作
業,若有發生夾帶晶片情事,同時取消夾帶晶片者及被夾
帶晶片者之成績。
4.晶片、號碼布、號碼貼紙,請依規定黏貼固定,未依規定
導致裁判無法辨識,一律取消成績,不得異議。
5.晶片、號碼布、號碼貼紙、紀念衫,比賽當天於報到時現
場領取,不另行寄發。
6.得獎者請務必參加頒獎,未克參加頒獎者可請人代領,賽
後將不另行補發獎項。
7.本次賽事路程中隊車不得補給及維修。
8.公路賽交通管制隨主集團實施單向動態管制,嚴禁參賽者
跨越雙黃線逆向騎乘,如發生意外由選手自行負責。
9.請攜帶健保卡、個人藥品及禦寒衣物。
10.參加比賽之選手,必須自行辦理保險。
11.大會將為活動辦理100萬意外保險,(自由車競賽為除外
保險)倘若於活動中發生任何意外,依照保險契約辦理,無其他異議。
12.為防止意外凡身體不適者請勿參加,身體狀況如高血壓、
心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癲癇症、氣喘等,有上列
疾病者,不適合參加本賽事活動。
13.本活動將安排緊急醫療救護車巡迴待命即時救助。活動過程
如遇緊急意外事故,請撥打緊急通報專線
洽
先生。
14.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天災,主辦單位得視情節決定取消或
擇期舉行,詳細請注意網站「桃園縣運動地圖資訊網」公
告,本會不另行通知。
十六、比賽聲明:本人(或本團體)已詳細閱讀本活動之競賽規程,並同意大會於本活動之安排,亦了解比賽所需承受之風險,自願參加比賽方進行報名,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本人(或本
團體)及家屬願意承擔比賽期間所發生之個人意外風險責任,
並保證本人(或本團體成員皆)身心健康。倘若於活動中發生
任何意外,本人(或本團體)願負全責,一切責任與主辦單位
無關。本人(或本團體)於參加活動中所有影片或照片之肖像
權,亦將提供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於相關之宣傳活動上。
十七、規
則:本比賽採用UCI最新修定之自由車規則,除此之外
依據主辦單位安全考量之需求本會得增列其他條款。
十八、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報名人員:
01.
02.
03.
04.
05.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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