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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10會員大會會議流程以及表決事項


kedsdsu wrote:
天寶宮下方那個茶店頂...(恕刪)


對喔!! 還沒到三叉口那間店
請問 :有關參加約騎活動的部分是否需要簽署如下列的 公約 ?


車隊--活動安全公約
  騎單車是很令人愉快的事,而我們是一個健康、紀律的休閒組織,我本人希望快樂騎車,更希望安全回家,因此,當活動開始,為了車隊的形象,為了安全,以下安全公約請我已經仔細閱讀,並保證於活動時期絕對遵守:
  1我參加活動,全程的安全由自己負責,與舉辦活動的單位與個人無關。
  2我參加活動之前,一定會先檢查車子各項設備,是否安全無誤。
  3我參加活動,一定佩戴安全帽、手套。
  4我不逞強,強行超速、超車,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出狀況。
  5我在騎車時,絕不違規配戴隨身聽等視聽設備。
  6若有車友受傷、摔車或有需要協助之時,絕對挺身而出協助處理。
  7我若意外受傷,同意委託同行隊友叫救護車或緊急送往醫院,費用自理。
  以上本人親自詳加閱讀,並保證遵守以上公約,
立約人親自簽名:

突發事故同意書
  天有不測風雲,若參加活動期間遭遇事故,將由車隊隊友協助,先第一時間先通知我的緊急聯絡人,在親友來臨之前,有關通知救護車、緊急送往醫院等事宜,同意全權委託隊友處理,絕無異議,直至親友來臨,方移交給親友,其中相關費用同意自理。
   以下我的資料,同意給車隊作緊急醫療使用,
立約同意人簽名:

個人資料 緊急資料 (遭遇事故送醫資料,並聯絡家人用)
論壇 註冊帳號名稱 緊急聯絡人 -
綽號  - 聯 絡 電 話 -
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手機  - 出生年月日
程度 參加休閒組或挑戰組 聯絡組



重重煙樹浩浩雲山 十丈紅塵落成了青苔的記憶
那間店~~有風的話
雨還是照淋阿~
Boyoungirl wrote:
對喔!! 還沒到三叉口那間店
=廢柴上的風霜菇=

~阿皓~ wrote:
那間店~~有風的話雨...(恕刪)


我要站中間

jore_1 wrote:
氣象報告說

1010 星期天可能是雨天

泣巷局說的都是指北部,別擔心
剛剛有人打電話給我說...
星期天上午不會下雨,而且會是個騎車的好天氣~~
太過勉強...不如讓一下~~
ian_chang wrote:
泣巷局說的都...(恕刪)

那個不是人吧 是神吧



泣巷局說的都是指北部,別擔心

剛剛有 神 打電話給我說...

星期天上午不會下雨,而且會是個騎車的好天氣~~
何大辛苦了,經過仔細閱讀條文,小弟有兩點拙見,供各位大哥大姐參考

1. 關於贊助廠商之 二.贊助規範 之 "2.如果廠商是贊助選手個人,由被贊助者個人決定是否於個人車衣上增添贊助商LOGO作為回饋機制。" 應被解讀為車手的個人行為,星光八卦車團恐怕沒有權力限制車手,令其不得接受贊助(除非車手與星光八卦車團有簽約)。也就不能限制車手於個人車衣上增添贊助商LOGO。但是星光車衣的LOGO則是星光八卦團的資產,所以這一條可能要改為"2.如果廠商贊助選手個人,在星光車衣上增添任何LOGO需經由車團幹部之同意"。舉例來說,如果有政黨候選人,贊助星光八卦車團的車手,令其在星光車衣上加上競選標語或標幟,以此出賽,若非得到車團的同意,豈可任由被贊助個人決定?若車手所著車衣與星光八卦LOGO/車衣無關,又關我車團何事? 何須訂於版規之中?

2. 關於 幹部組織與改選版主制度 之 "3. 團員大會(大會師)之決議,以團員超過二分之一之出席,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二同意行之。",需考慮失聯團員的排除條款,否則"不足二分之一"將成為流會的魔咒。我的建議是加一條 "4.團長可於會員大會之前發動團員重新登錄,以車團共用、公開之網路媒體公告為之。公告並開放登錄的期間至少30天以上,除了現有團員之外,對於新團員的登錄資格,由團長決定之。逾期未登錄的團員自動除名。

以上淺見 敬請批評指教
天寶宮在哪裡啊?有誰可以給我確切地點和座標?
輪轉騎行的時間越少,越能想起衝刺的美好!!

皮卡卡 wrote:
天寶宮在哪裡啊?有誰可以給我確切地點和座標?


這邊有
點我地圖
小山
雖然已經不做鄰居了
但是還是感謝你關心我們團的動態
對於你的疑問我來做一些說明

mounty wrote:
如果廠商是贊助選手個人,由被贊助者個人決定是否於個人車衣上增添贊助商LOGO作為回饋機制。" 應被解讀為車手的個人行為,星光八卦車團恐怕沒有權力限制車手,令其不得接受贊助(除非車手與星光八卦車團有簽約)。也就不能限制車手於個人車衣上增添贊助商LOGO。但是星光車衣的LOGO則是星光八卦團的資產,所以這一條可能要改為"2.如果廠商贊助選手個人,在星光車衣上增添任何LOGO需經由車團幹部之同意"。


贊助的部份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贊助我們星光八卦團的菁英選手,另一類是贊助我們所有星光八卦團的團員,
目前團內菁英選手會參加的重點比賽,是騎士協會所舉辦的全國俱樂部聯賽,
全國俱樂部聯賽的選手一經註冊,除非兩隊隊長都同意才會讓選手轉隊,
所以基本上這類贊助,還是必須透過我們團裏的幹部跟選手一起去洽談,
再怎麼贊助選手,還是必須要揹著我們彰化星光八卦團的團名去比賽,
因為我們註冊的隊名就是"彰化星光八卦團",以後當然不會更改,
廠商贊助的目的是什麼?基本上就是打廣告,還有增加曝光的機會,
讓他的品牌或者是LOGO可以讓更多人看見.
我們贊助的規範裏有提到,有兩樣東西是不能改變就是"團名"跟"車衣"
所以想到一個折衷的辦法,就是讓贊助廠商提供LOGO章貼在車衣的空白處,
當然不能遮住我們的團名,以及大佛圖案,一樣也可以達到廠商的目的.
最菁英的選手可能因為成績突出,會被贊助廠商選擇單獨的贊助,
選手在八卦團的一天,還是得遵守這個折衷辦法,除非他離開星光八卦團去參加別的車隊,
但是有些非騎士協會的比賽,選手可以選擇不報我們的團名去比賽,
因為他接受單獨贊助,有可能必須去參加給他贊助的廠商所報的隊,當然無可厚非
也許有一天有個很大的贊助商,願意贊助我們全體會員,
我們也是可以用這折衷辦法來跟廠商洽談,
如果廠商不願意我們的折衷辦法,那我們會選擇放棄被贊助,
所以我才提到贊助辦法,要幹部與選手一起去洽談,免得衍生出更多得問題.


mounty wrote:
關於 幹部組織與改選版主制度 之 "3. 團員大會(大會師)之決議,以團員超過二分之一之出席,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二同意行之。",需考慮失聯團員的排除條款,否則"不足二分之一"將成為流會的魔咒。我的建議是加一條 "4.團長可於會員大會之前發動團員重新登錄,以車團共用、公開之網路媒體公告為之。公告並開放登錄的期間至少30天以上,除了現有團員之外,對於新團員的登錄資格,由團長決定之。逾期未登錄的團員自動除名。


其實我在考慮這個規範時有想到這一點
網路上的人來來去去,有時無法聯絡到,
所以我有要推繳交團費,以及填寫會員資料這兩個辦法,
每年交一次團費,沒有交團費就從會員除名,
我們幹部改選可以設在收費期限完再舉行,
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發生,
不必每年再團員重登錄,然後又為了登錄資格有爭議,
又因為大家的時間,不一定能同時開會員大會,
以後會員大會召開的那一天,有會員會因工作或者要事無法參加,
可以採委託書的方式來處理,也可避免人數不足造成流會,
或者投票的票數未達門檻,投票結果不具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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