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五股觀音山全國鐵人二項邀請賽
主辦單位:五股鄉公所、五股鄉民代表會、五股鄉體育會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台北縣政府、台北縣議會、台北縣體育會
承辦單位:五股鄉體育會自行車委員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成州國小、蘆洲分局、成州民防分隊、成州村辦公處、成功村辦公處、成泰村辦公處、觀音村辦公處、集賢村辦公處、六福村辦公處、五股消防隊、五股分駐所、成州派出所、鳳凰志工隊、五股救難協會、義興車行、五股體育會慢跑委員會、洲子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成州社區發展協會
主要贊助單位: 台灣紐巴倫、美利達自行車
競賽說明
報到時間:2007年11月18日(星期日)上午06:00至06:30 <上午06:35檢錄>
競賽時間:2007年11月18日(星期日)上午07:00點至10:30點 <上午07:00起跑>
報到地點:五股鄉成州國小 地址:台北縣五股鄉成泰路三段四九三號
競賽內容:競賽全程共26公里 (路跑5公里<含200公尺陡坡>→登山車16公里→路跑5公里<平路>)
競賽須知:
1. 有關競賽所發生問題,賽後20分鐘內以書面資料連同保證金1000元,請向大會審判委員提出申訴,並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申訴未成立,保證金沒收。
2. 競賽總時間為3.5小時超過則不計成績凡於限定時間內完成比賽者,可獲得精美完成紀念獎牌乙面。
3. 參賽選手一律使用登山車、自行車比賽全程須戴安全帽及使用自行車專用水壺;並且限使用平把車、輪徑26吋、輪胎寬度1.75吋(含)以上有顆粒外胎之車種。各組得獎選手若未依規定者,大會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該獎項由其他同組選手遞補。
4. 本賽事活動有一定難度,身體如有高血壓、心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癲癇症、氣喘等上列疾病者不適合參加本賽事活動。
5. 賽事過程中如有,身體不適、請馬上到路邊休息,切勿超出個人身體負荷來競賽。
6. 競賽當日選手需攜帶身份證件,以供大會備查。
7.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報名辦法
報名資格:民國80年(含)以前出生年滿16歲身心健康之男女皆可報名參加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6年10月11日止(郵戳為憑)
報名限額:800名
報名費用:新台幣600元
報名手績:
● 報名方式:
1. 網路報名:須先用ATM轉繳報名費後再至本會網站線上報名 網址: http://www.wugu-bike.org (未滿20歲者,須另寄家長同意書) 轉帳帳號:台灣銀行五股分行 會長戶名:鄭丞宏 銀行代號:004 帳號:135-004-56286-7
2. 通訊報名:請以正楷填寫報名表、志願書及家長同意書並連同報名費以現金袋掛號郵寄到
台北縣248五股鄉御史路一巷7號 李錦雪小姐收 Tel: 02-2291-2961 轉114
(如無掛號而遺失或未能辦妥手續者,自行負責)。
● 報名手續不全者以退件處理,且因退件而逾期者,本會恕不負責。
● 已完成報名手續者因故不克參加,恕不退還報名費。
● 報名前請詳閱各項有關說明。
報名問題洽詢專線:
五股鄉體育會自行車委員會 李錦雪小姐 Tel: 02-2291-2961 轉114
大會提供及服務內容如下:
● 五人以上團體號碼布以掛號方式寄出,其餘選手將於當日報到時再行發放。
● 報到時大會發放大會手冊。
● 時限內完成全程者,大會另贈完成紀念獎牌乙面、高級運動毛巾一條及成績證明等(成績證明將於會後寄出)
● 賽後憑號碼布至服務台領取大會贈品(排汗衫一件及高級運動毛巾一條)。
● 大會為每位選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100萬,自負額為2500元(如意外就醫者,請務必所取診斷證明書及收據)
● 競賽洽詢:執行長 趙邦彥 0932-203-248 總幹事 李東炎 0937-039-985
● 選手自理住宿資訊:新八里汽車旅館 電話:02-2618-8866 地址:台北縣八里鄉頂寮一街12號
米琪汽車旅館 電話:02-8295-4708 地址:台北縣五股鄉水碓七路5號
欣歡汽車旅館 電話:02-2293-5757 地址:台北縣五股鄉水碓三路88號
分組說明
1.女子組:滿16歲以上(80年以前出生者)1991年以前出生
2.男子組:
M16歲組(民國77~80年出生者) 1988~1991年出生 M20歲組(民國72~76年出生者) 1983~1987年出生 M25歲組(民國67~71年出生者) 1978~1982年出生 M30歲組(民國62~66年出生者) 1973~1977年出生M35歲組(民國57~61年出生者) 1968~1972年出生 M40歲組(民國52~56年出生者) 1963~1967年出生
M45歲組(民國47~51年出生者) 1958~1962年出生 M50歲組(民國42~46年出生者) 1953~1957年出生
M55歲組(民國37~41年出生者) 1948~1952年出生 M60歲組(民國36年以前出生者)1947年以前出生
3.團體組:每隊最少10名為準。
獎勵辦法
1. 總合成績取前3名 (總合成績前三名不再列入分組成績計算)
第一名獎金10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二名獎金7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三名獎金4000元及獎盃乙座
2. 各組參賽選手30名內取前三名 (各組參賽選手不足30人獎金減半,不足10人則只頒發獎盃)
第一名獎金2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二名獎金15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三名獎金1000元及獎盃乙座
每增加10名選手增額錄取1名,只頒發獎盃
3.團體錦標:以該隊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賽程之最優前五名隊員成績合計為該隊成績。團體成績第一名至第三名者頒發獎盃及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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