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200k
2010-05-16活動明天第2次開放報名
將會余晚上7:00開放
名額暫訂:100名
http://www.acp-randonneurs-taiwan.org.tw/index.php
剛剛看了一下版上<自行車賽事>瘋系列活動介紹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67&t=1521378&last=18974292,好像不錯,進小七不只蓋章,還要買東西存發票,騎車打手機還會被加罰1小時,車友有興趣嗎?只有100名,看來要報名,必須守在電腦前,秒殺!!!!!
請向隅瘋友把握機會
Jason
viewsys wrote:
To:舜哥大家都瘋了...(恕刪)
沒關係,今年沒有,明年還有啊。它這活動不能陪騎,不然你就來陪我們騎也不錯。
瘋200前我想來趟 106乙 --> 華梵大學 --> 坪林 --> 闊瀨 --> 雙溪 --> 雙泰產業道路 --> 宜蘭大溪 --> 礁溪 --> 北宜 --> 回家的路線來當練習。
這路線去年就跟小徐提過了,他很有興趣。如果有要騎,你再來陪我們吧(只比總爬昇的話,這路線的操度還在雙北之上,騎完後最好是休一天。可是最近加班加到快瘋了,看來會一路加到六月。然後周末又一直下雨,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騎

說實話我認為瘋系列真的是很奇怪的賽事,繳了錢卻什麼都沒有,沒有保險、沒有補給,一切都靠自己完成活動,而且還要你去7-11消費,那收了這報名費是要幹嘛? 單純利用舉辦活動來賺錢嗎? 感覺上比NS系列還糟糕....
但看了下列文章後,雖然對於繳錢的事情還有點心理上的障礙(如果少繳點,我就很能接受),不過對於活動的宗旨與精神,我很認同!
如果費用再少一點的話,我也想參加瘋系列!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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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P 的競賽面 (譯自2007 PBP官網)
2003年,法國主辦單位ACP有史以來第一次在 Paris--Brest—Paris完成儀式上,冷落了那些最快完成的男性騎士們.雖然這些騎士以破紀錄的時間完成,但是每人都被ACP以不同名義施以2小時的加時懲罰.大會官員之一Gilbert Bultes列出一些犯規項目:” 在檢查點推擠大會官員,在城裡面隨地小便,闖紅燈,非法以支援車照明,不讓汽車超越,當我表明是大會官員時不尊重我.” 大會組織官員Robert Lepertel告訴新聞界說”從來沒有這麼多參予者和旁觀者對於這12到15位騎士不遵守大會規章感到不能容忍.大會是要慶賀那些堅毅不拔完成這困苦的騎乘精神.而這幾位騎士完全不配做為一個Randonneur騎士.因為他們完全不懂自我獨力完成的意義.
話說得很重.特別是那幾位受到懲罰的騎士完全不認為自己犯了什麼大錯.他們雖然沒有完全照章行事,但他們覺得那些作為在比賽時是稀鬆平常的事.大會也指出,這些騎在前面的騎士受罰不是只為了某一單一事件,而是他們不尊重規章中的精神.很顯然騎士與大會之間對PBP所要表達的意義的認知差距很大.
大會所想強烈表達PBP不是一個競賽的運動,而那幾位騎士的行為會威脅的這個特質.但是什麼才是”Randonneur”精神?依照BRM規章,裡面清楚的寫到”Brevet不是比賽”.但是為何大會要記錄每個人的時間?又對每一組最快的騎士頒發獎盃?對於那些想騎快的騎士難道這不是一場競賽?難怪那些想搶先的騎士寧願快也不管規則了.
要檢驗這種獎勵領先者和”非競賽活動”之間的矛盾,我們必須回顧Paris-Brest-Paris的歷史.從1891年開始,PBP就是一個職業賽事,到1950年代其他的單車比賽的里程開始縮短,由於PBP的訓練與眾不同,很多騎士不願只針對PBP訓練而放棄其他賽事,所以PBP的職業競賽就死亡了.變成了一個Randonneur的挑戰運動.
職業騎士是靠比賽為生,Randonneur騎士是為了興趣來參加,他們喜歡騎車,對自己是業餘騎士而自豪.他們雖然仍然喜歡創造自己的記錄,但是他們卻不是想和別人比快.他們終生參予這個活動,擔任志工.前面的那位官員Gilbert曾在1956年以協力車創造該年的最快紀錄(比單車還快),還有一位Roger Bauman在1956年得到第一後,共參加了10次PBP活動.而他在今年,則參予志工的工作.
PBP組織的成員很顯然了解競賽的精神,但他們並不是要比賽.這之間的差異是很微妙的,而這與文明內涵有關.比賽是一場戰爭,只有一位贏家.Randonneur則是一場文明的,歡愉的單車活動.有人說,Randonneur是一場單車騎士追求完美的路程,不管多遠,不管情況多惡劣,都能自給自足.
這不是說你就應該慢慢騎,或者你不能競賽,終就PBP講求的是表現,你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你才有獎章.對許多騎士來說,那就是一場90小時的競賽,要挑戰自己或者創造佳績,甚至要超越其他騎士並沒有錯.完成PBP的每一個騎士都是勝利者,獲得最快獎盃的那位騎士不能說他”贏”得PBP.因為每一位完成的騎士都有獎牌.觀眾也了解這點,所以他們對最後完成的騎士歡呼遠超過最快的那一位.
所以,這明顯的不是比賽,比賽是偏向最快的那位騎士的,就像在繞圈賽時,慢的騎士不能擋住贏家.但PBP就不一樣,每個人都一樣重要,快的騎士不能在檢查點要求先通過,最快的騎士對同行者,觀眾和大會工作人員都必須有禮貌,舉止也必須符合文明的水準.
Randonneur騎士也講求自我支援,因為很難禁止有支援車,所以允許支援車在檢查點停靠,但是它的精神還是要求騎士要自我準備挑戰這段長路.
Randonneur運動也有一些不成文規定:
1:為了你代表的車隊,俱樂部和國家,要以禮對代所有的人員.成為一位”單車大使”.
2.假如你和一群騎士共騎一段時間,就應該盡量想辦法和大家一起騎完全程,除非有人因為用了舊胎一直破胎,不然應該停下來等他修理好再一起上路.
3.攻擊並不符合這運動的原則.假如有人跟不上隊伍就由他去吧.但是在隊伍前忽然加速是不禮貌的.所以在結束前並沒有衝線的動作.所有在同時間到達的一群騎士不管先後都算在同一時間到達.
4.避免陷入一個”不正常"的情況,意思就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只和參加者一起共騎,遵守紅綠燈.假如你看到一輛汽車跟在你這一群騎士後面一段時間,就表示有不尋常的事正在進行,因為PBP的工作人員的巡邏車只開小燈,以避免幫前面的騎士照明,假如發現你正在和一群接受非法支援的團體一起共騎,最好趕快脫離,因為一但被工作人員發現,你也會遭遇到相同的加時處罰.
5.對志工和大會人員有禮貌,只需花幾秒鐘的時間就可以謝謝他們,因為沒有他們的協助,這個精彩的活動沒辦法舉行.
6.在自己當時所處的情況下盡力騎完全程.若一開始騎得很快然後力竭退出,是最大的失敗.
對Randonneur騎士來說,這些不成文規定並不是只用在PBP.我們想要騎的快,願意挑戰自己和他人就盡量去做吧,但是要記住最重要的一點:”這不是比賽”.
所以 瘋系列不是競賽,而是一種挑戰運動,
騎完全程的單車騎士,每一位都是勝利者,
最重要的是 如樓上所敘述 Randonneur運動也有一些不成文規定
祝福每位參與瘋系列的騎士
無論是參與200K,300K,400K, 600K,
祝福大家 邁向環法1200K

出發前還要先驗車

少文和老婆的出發照
我今天的目標是想要騎到十到十一小時間,過了國史館後就把老婆放掉自己獨騎。上到海倫咖啡時一直用最近在苦練的高迴轉,迴轉從來沒低過85,大部分都是95以上。效果當時我覺得還頗滿意,當時覺得是順順騎,國史館到海倫騎了42分鐘。

坪林小七,人都排到門口外面了
接下來從坪林小七重新出發後沒很久,一抽車就發現快抽筋了.......


結果只好一直不停的換姿勢,坐後面一點,降迴轉速,看看能不能多用點臀大肌的力量來騎。結果之前被我刷過的人又全部把我刷回來了。


縣界到了,接下來是快樂的下坡
在頭城小七檢查點蓋章後,除了在加油站上一次廁所,其它時間都沒有停。一路都是大逆風,迴轉速不敢再飆高,維持大約7X。可是這樣騎到後來,變成除了股四頭肌外,大腿後側的肌肉也是快要抽了。然後快到福隆時,終於就抽筋了。在車上稍微舒緩一下後,還是沒有停的進到福隆,時間是11:15。
在福隆時意外的碰見邂逅,他因為前一晚睡眠不足,此時已經呈現半虛脫的狀態,所以乾脆躺在地上睡覺。我是因為想說多休息點看能不能回復,所以就這樣在福隆混了一個小時,吃飽喝足,還順便拉了泡屎才出發。

邂逅不管去那裡都要背這麼大一台相機
回程雖然是順風,可是因為我還是一直覺得快抽筋了,所以速度也上不去。快到大溪時也真的抽筋了,只好下車拉拉筋再重新出發。大約13:3X時到了頭城小七的檢查點。
在小七休息了一會,拉了拉筋後重新出發,接下來是九彎十八拐。心中實在滿滿的會在路上再度抽筋的預感。不過居然一路都沒抽筋,只是兩腿愈來愈無力,只能用拖屎連的速度龜步向上。到了頭城縣界時大約是15:00,這時發現我以為早就不知道跑去那裡的邂逅,居然還在這裡鬼混。

這湯感覺很燙的樣子
和邂逅在縣界打屁和相當久的一段時間,邂逅說他在九彎十八拐時,碰到下周要比北宜公路賽的帝大水族車隊在練車,領頭的是一個女生。以相當快的速度把他刷卡後,他大約數到十時,就已經完全看不見他們的車尾燈了。他因此乾脆自暴自棄地在路邊睡了二十分鐘的覺才出發,然後他重新出發後,就看到路邊出現一堆人在休息的。本來在他睡覺之前是完全看不見其它人在休息的。可見這個懶病是會傳染的........
因為邂逅說要等土城愛騎團的人,所以我告別了邂逅往坪林出發。大約快16:00時回到坪林小七,為最後一個檢查點蓋章。
離開小七後,想抽筋的症頭是好很多了。問題是兩條腿軟綿綿的,一點都使不上力,仍然只能繼續龜速往海倫咖啡前進啊

出了北宜後,突然精神全回來了。一路拚命的騎,一心想要拚看看能不能在六點前回去,沒有十小時至少有個十一小時。可是天不從人願。最後還是在18:06時回到了好樂適車店。感覺騎得真是爛,不過OBS說我這樣大概還有6X名,有點出乎意料。(最快的是8小時24分,真是怪物)

就是為了這獎牌,騎得要死要活的
過了六點半後,人潮陸續湧現。大約七點出頭時,邂逅和土城愛騎團的鯊鯊也一齊出現了。

超開心的邂逅
然後到了19:21時,老婆也出現了,搶在關門前回到了終點。她說一路上趕得要死,就怕被紅燈擋住,錯過關門時間。

老婆也開心的咧
不過都沒看見少文,可是老婆說她在福隆時還有碰見少文,少文還比她早出發,所以應該也是有騎完才對,我想應該是我看漏了才對。(呼叫少文,呼叫少文,收到請回答)
全長223公里,又是這樣的路線,13小時半真的是很趕啊。可是大家都有完成,真是可喜可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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