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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分享】瘋200-台北站 , 5/9 起跑

瘋系列-200K 於 2010-04-20 AM:09:00起開始報名

台灣超鐵三項官網

瘋子時間:2010年5月9日 5:00

瘋子地點:
去程:台北市政府→基隆路→羅斯福路→北新路→坪林→宜蘭縣→礁溪→福隆7-11折返
回程:→礁溪 →宜蘭縣 →坪林→北新路→羅斯福路→基隆路→台北市政府前好樂適市府店

小的我那天正在屏東當孝子 , 無法出團跟大家去瘋 , 有興趣的可以去體會一下與NS不同的瘋200媚力.
有興趣的就開團吧 ~

母親節辦啥活動阿~~果然是瘋子~~
2010-04-20 9:24 發佈
R大…我9:14報到名…9:30看的時候,就已經330個人報名了(含後補)…秒殺!大爆滿!

大誇了……

ps: 但是我有幫我們家泰董卡到位…報到名,所以…我想他會幫我一路擋風吧…
阿泰你會一路幫我擋的吧~會吧~
iaman0913 wrote:
阿泰你會一路幫我擋的吧~會吧~...(恕刪)

根據北高的經驗
泰董會幫您破風的



會的











你有機會跟得到他後頭破到個0.5秒的....
iaman0913 wrote:
R大…我9:14報到...(恕刪)


限量是殘酷的 , 現在明白了吧 ...

改天山港也可以出團依原路線來騎 , 一樣可以發山港牌證書.

現在的車友幾乎都視200K於無物 , 真是太瘋狂了.
iaman0913 wrote:
阿泰你會一路幫我擋的吧~會吧~...(恕刪)

艾文~聽說你最近練的很勤,你跟泰德不要海放我阿。

mpx wrote:

艾文~聽說你最近練...(恕刪)


MP…你才是騎最快的吧…

星期天去騎一趟發現…我可能一不小心就殘念了…你要等我捏…
就在本週日耶~~結果本港有哪些人參加呀?加油!

Eva & Kevin wrote:
結果本港有哪些人參加呀?...(恕刪)

請往前兩樓的回答就知道有誰參加了
瘋子的相片,神之毛真是帥,艾文總是呆呆的樣子





轉貼自這裡64樓



網路文章轉貼

PBP 的競賽面 (譯自2007 PBP官網)

2003年,法國主辦單位ACP有史以來第一次在 Paris--Brest—Paris完成儀式上,冷落了那些最快完成的男性騎士們.雖然這些騎士以破紀錄的時間完成,但是每人都被ACP以不同名義施以2小時的加時懲罰.大會官員之一Gilbert Bultes列出一些犯規項目:” 在檢查點推擠大會官員,在城裡面隨地小便,闖紅燈,非法以支援車照明,不讓汽車超越,當我表明是大會官員時不尊重我.” 大會組織官員Robert Lepertel告訴新聞界說”從來沒有這麼多參予者和旁觀者對於這12到15位騎士不遵守大會規章感到不能容忍.大會是要慶賀那些堅毅不拔完成這困苦的騎乘精神.而這幾位騎士完全不配做為一個Randonneur騎士.因為他們完全不懂自我獨力完成的意義.

話說得很重.特別是那幾位受到懲罰的騎士完全不認為自己犯了什麼大錯.他們雖然沒有完全照章行事,但他們覺得那些作為在比賽時是稀鬆平常的事.大會也指出,這些騎在前面的騎士受罰不是只為了某一單一事件,而是他們不尊重規章中的精神.很顯然騎士與大會之間對PBP所要表達的意義的認知差距很大.

大會所想強烈表達PBP不是一個競賽的運動,而那幾位騎士的行為會威脅的這個特質.但是什麼才是”Randonneur”精神?依照BRM規章,裡面清楚的寫到”Brevet不是比賽”.但是為何大會要記錄每個人的時間?又對每一組最快的騎士頒發獎盃?對於那些想騎快的騎士難道這不是一場競賽?難怪那些想搶先的騎士寧願快也不管規則了.

要檢驗這種獎勵領先者和”非競賽活動”之間的矛盾,我們必須回顧Paris-Brest-Paris的歷史.從1891年開始,PBP就是一個職業賽事,到1950年代其他的單車比賽的里程開始縮短,由於PBP的訓練與眾不同,很多騎士不願只針對PBP訓練而放棄其他賽事,所以PBP的職業競賽就死亡了.變成了一個Randonneur的挑戰運動.

職業騎士是靠比賽為生,Randonneur騎士是為了興趣來參加,他們喜歡騎車,對自己是業餘騎士而自豪.他們雖然仍然喜歡創造自己的記錄,但是他們卻不是想和別人比快.他們終生參予這個活動,擔任志工.前面的那位官員Gilbert曾在1956年以協力車創造該年的最快紀錄(比單車還快),還有一位Roger Bauman在1956年得到第一後,共參加了10次PBP活動.而他在今年,則參予志工的工作.

PBP組織的成員很顯然了解競賽的精神,但他們並不是要比賽.這之間的差異是很微妙的,而這與文明內涵有關.比賽是一場戰爭,只有一位贏家.Randonneur則是一場文明的,歡愉的單車活動.有人說,Randonneur是一場單車騎士追求完美的路程,不管多遠,不管情況多惡劣,都能自給自足.

這不是說你就應該慢慢騎,或者你不能競賽,終就PBP講求的是表現,你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你才有獎章.對許多騎士來說,那就是一場90小時的競賽,要挑戰自己或者創造佳績,甚至要超越其他騎士並沒有錯.完成PBP的每一個騎士都是勝利者,獲得最快獎盃的那位騎士不能說他”贏”得PBP.因為每一位完成的騎士都有獎牌.觀眾也了解這點,所以他們對最後完成的騎士歡呼遠超過最快的那一位.

所以,這明顯的不是比賽,比賽是偏向最快的那位騎士的,就像在繞圈賽時,慢的騎士不能擋住贏家.但PBP就不一樣,每個人都一樣重要,快的騎士不能在檢查點要求先通過,最快的騎士對同行者,觀眾和大會工作人員都必須有禮貌,舉止也必須符合文明的水準.

Randonneur騎士也講求自我支援,因為很難禁止有支援車,所以允許支援車在檢查點停靠,但是它的精神還是要求騎士要自我準備挑戰這段長路.

Randonneur運動也有一些不成文規定:

1:為了你代表的車隊,俱樂部和國家,要以禮對代所有的人員.成為一位”單車大使”.
2.假如你和一群騎士共騎一段時間,就應該盡量想辦法和大家一起騎完全程,除非有人因為用了舊胎一直破胎,不然應該停下來等他修理好再一起上路.
3.攻擊並不符合這運動的原則.假如有人跟不上隊伍就由他去吧.但是在隊伍前忽然加速是不禮貌的.所以在結束前並沒有衝線的動作.所有在同時間到達的一群騎士不管先後都算在同一時間到達.
4.避免陷入一個”不正常"的情況,意思就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只和參加者一起共騎,遵守紅綠燈.假如你看到一輛汽車跟在你這一群騎士後面一段時間,就表示有不尋常的事正在進行,因為PBP的工作人員的巡邏車只開小燈,以避免幫前面的騎士照明,假如發現你正在和一群接受非法支援的團體一起共騎,最好趕快脫離,因為一但被工作人員發現,你也會遭遇到相同的加時處罰.
5.對志工和大會人員有禮貌,只需花幾秒鐘的時間就可以謝謝他們,因為沒有他們的協助,這個精彩的活動沒辦法舉行.
6.在自己當時所處的情況下盡力騎完全程.若一開始騎得很快然後力竭退出,是最大的失敗.

對Randonneur騎士來說,這些不成文規定並不是只用在PBP.我們想要騎的快,願意挑戰自己和他人就盡量去做吧,但是要記住最重要的一點:”這不是比賽”.
所以 瘋系列不是競賽,而是一種挑戰運動,
騎完全程的單車騎士,每一位都是勝利者,
最重要的是 如樓上所敘述 Randonneur運動也有一些不成文規定

祝福每位參與瘋系列的騎士
無論是參與200K,300K,400K, 600K,
祝福大家 邁向環法12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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