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點多經過中華路及民生路口(就是在舊的圖書館旁邊)
突然一台單車從人行道上跳了下來, 我來不及閃避, 就撞到了它的前輪, 當場看單車騎士往前翻滾了幾圈
趕緊煞車, 叫朋友快去看看對方有沒有事
朋友跳下車, 連忙衝過去, 想要扶起可能受傷的單車騎士
沒想到, 那位單車騎士突然揮拳, 往我朋友臉上打了一拳, 把門牙都打落了一顆,
我朋友一生氣, 想去抓對方的衣服還擊, 對方的身手敏捷, 往後退了幾步, 朋友沒抓到
我一看, 對方"汗草"甚好, 兩個人身材懸殊, 打起架來一定占不了便宜, 剛好前面變成綠燈
我只好趕快叫朋友上車落跑, 以免吃了虧
朋友上車後,我就加緊油門, 趕緊騎到中正路後左轉, 在高雄市警察區報案, 同時還去驗傷, 想要告那個人傷害~~~
<<<<以上純屬虛構, 如有巧合, 實屬雷同 ^.^>>>>>>>
總之呢, 大家都要小心點, 遇到危險, 自衛很重要, 不過也不要過當了喔, 不然萬一不小心, 造成對方嚴重傷害, 那可就糟了~~~
對方是有想要過來搶奪我身上東西的意思!
他靠近時是對我有拉扯的動作,而不是大家所說的<扶我起來>
如果他真的要扶我而被我打!!應該會在原地的跟我吵起來吧!
而不是拔腿就跑!
如果你是好心,卻被挨了一拳,不會想要講理嗎?
會悶不坑聲的就跑掉嗎?
不知道..........或許我懂得不多!造成大家的誤解!在這邊跟大家說聲抱歉!!!
尼可拉斯大 對方沒友倒車,他們是用前輪右側撞我前輪左側,
我有煞車的動作,但時間抓不準,就前翻了!或許跟我車速作用力的關係,
所以造成翻車!
我事後自己回想事情經過,對方也許是臨時起意的,而不是守株待兔,
因為情形不太像,如果兩個人一台車躲在一台自小客車旁,我不可能沒注意到!
如果單純從旁邊騎乘過來,我應該就沒辦法注意到那麼多!
<以上是我的論點,不是要強調這一件事都是我對!希望大家別對我太苛求>
對了!!我叫大雄!!
如果有什麼其他的疑問可以加我msn:bigftjoe29@hotmail.com
請跟我說一下您是01的車友喔!
謝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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