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4015 wrote:
在高雄市推行公共腳踏車的時機還太早吧
高雄市民的水準說真的還是有待加強
法治觀念還不足,公德心也不夠
我倒覺得台北還比較適合推行公共腳踏車
那請問什麼才是"剛好"的時機?
高雄市民的法治觀念還不足,公德心也不夠,所以不適合推行此政策?
台北市民的法治觀念充足,富有公德心,所以才能推行公共腳踏車?
那台北做了嗎?這是什麼心態與邏輯?
不去論市民水準(這見仁見智),
至少高雄市在市區的自行車道網絡目前漸趨完善,再搭配捷運路線,
「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在高雄市先行實施也何不妥?
實施之初一定會有很多問題產生,但是經驗可供其他地區參考,
不也很好嗎?
台灣並不大,北高往來只需1.5小時,
大家都希望每個地方有更好的騎單車環境、更便利的通勤政策吧?
「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是個不錯的構想,
對它的批評與建議會是促使它更好的動力,
但不包含"看笑話"與沒有建設性的批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