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UNSTER wrote:這建議不錯我會轉交給交通大隊參考 要裝的話順便把中華路到天祥一路的愛河自行車道也裝一裝吧一大堆機車汽車把他當作快速道路在用可能的話,也可以建議開放民眾照片檢舉不要再說一定要拍到交通標誌了啦只要是自行車道上面騎,就已經違法了吧??那段路有很多釣魚的,也把自行車道當作停車場尤其晚上騎車還要躲來躲去白天帶小孩去騎更是一肚子氣假如車友們拍下照片就能檢舉的話我想應該很快就沒人敢騎(或是開)進去了啦
assissi wrote:要裝的話順便把中華路...(恕刪) 博愛路巨蛋這邊也要順便一下。然後靠三民家商那邊的人行道也常常出現攤販,應該也要順便。公部門的行政機關也不是只有管自行車道這一件事,大家要多給些鼓勵。
geoge wrote:博愛路巨蛋這邊也要順便一下。 咦?不能騎嗎?昨天一堆人騎車去看棒球哩~應該是人潮太多了吧?應該是不會趕吧?但是有時候人很多倒是~小弟家就在附近,不過倒是都走馬路,因為人多有時反而難騎~畢竟目前規劃的單車道是「行人」、「單車」兩用,行人應該還是最大~
以前寫信去市長信箱的回文.........發了四次回了四次........發問問題...大同小異前些天騎著單車到夢時代馬路對面的人行道(或行人徒步區)就是馬路和停車場中間那一塊空地夢時代警衛過來趕車...說這裡禁止單車進入騎乘只是騎單車又不是騎摩托車還是開車..還來趕人...嘔死人想請教市長 這塊空地到底是屬於國有地還是屬於夢時代個人所有印象中馬路旁的人行道不是都是屬於公有地嗎若為私人地...從此不再騎入夢時代週遭範圍若為公有地...下次警衛再來趕人要報警處理..竊佔國有地市府回答回答一.我們的處理結果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12月26日發送市長電子信箱的信業已收到,有關您反映之問題,業經市府分送本處處理,本案經查此路段及臨近道路人行道為公共設施範圍,目前尚無規劃自行車動線,已由夢時代辦理土地認養管理,本處將函文該公司逕訂交通疏導。回答二.您12月31日發送市長電子信箱的信業已收到,有關您反映之問題,業經市府分送本處處理,一、為防止人行道路面損壞及危害行人通行,人行道上禁止汽機踏車通行。二、該地已由夢時代認養為避免破壞路面,該公司有管理及維護之權責。回答三.您1月8日發送市長電子信箱的信業已收到,有關您反映之問題,業經市府分送本處處理,人行道上禁止汽車、機車、自行車通行。所以根據市府回答1.夢時代正面馬路對面一整片廣場已完全交由夢時代認養,而且夢時代有權力(有法律效力)禁止自行車在其上通行2.此權力為市府正式承認3.為何目前自行車都規劃在人行道上如新光路,而此處就禁止呢回答四我們的處理結果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 1月 16 日發送市長電子信箱的信業已收到,有關您反映之問題,業經市府分送本處處理,本案經查旨揭人行道如未規劃自行車動線將禁止任何車輛行駛,致於有規劃之動線將有指示標誌及標示自行車圖面。非常感謝您對於本市市政建設的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仍有相關建言或疑問,歡迎電洽(養護大隊)承辦人 聯絡電話:07-3421418轉敬祝平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處長龔XX敬啟************************************奇怪明明市府回答就是此處已交由夢時代認養...夢時代有權利做任何處理現在為啥又可以了....以前的回答是隨便呼嚨一下嗎..還是有怠忽職守或圖利集團
abaama wrote:明明市府回答就是此處已交由夢時代認養...(恕刪) 就我的認知....."認養"...應該是指協助維護養護該路段他們應該無權去更改該路段所有的交通標誌,號誌所有的路標及號誌標誌都應以巿政府所設置的為標準而不是他們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如果是那樣的話....那高雄的車友那麼多大家串聯起來每100人來共同認養一段道路再把該路段改成"只準單車通行"全部路段聯接起來這樣子不就會有一條環高雄的單車專用道了---------應該是"單車專用大馬路"!!!!!!另外...他們的保全在公共區域執行警察勤務那應該是..."妨礙公務".....(不是100%確定......若有錯誤還請大家指正!!)
MOUNSTER wrote:要裝監錄系統不是什麼大問題最重要是裝設備前要先評估而不是民眾要政府裝就得裝政府不是民間企業任意裝而沒效果的話又要被批評浪費公帑了 沒開單當然沒效果就像ETC車道如果光錄影不開單一定會有很多不裝車機的人走...如果嚴格執行取締動作我不相信會沒效果(那種家財萬貫的可能沒差)可喜可賀小弟去年提裝攝影機的建議終於有大大看到了當然我了解M大說的"政府不是民間企業,不能說裝就裝"小弟只是對"沒效果"頗不以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