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UGEOT106 wrote:因為尚未正式送出報案...(恕刪) 你在網路po了這些話這位員警就已算吃案(有無匿報..不是他說了算)了而吃案的處分不輕而且連帶害到他的隊長(隊長好無辜)所以請P大在發言時要三思啊
是啊是啊~~~M大說的不錯失主為了此件,所花的精神及人力已經遠遠超過這部車的總價值了,並不是完全沒有掌握到線索所以只能說到"為免打草驚蛇"~~~~在此再再次希望"不小心牽錯車"者,盡快"原封不動"連絡歸還(聯絡方式請詳見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6&t=558497&last=5475564案件有在動,這二位在眾多監視器中眉清目秀面貌的年輕人,你們深思深思,不是在"唬"你們,戴上口罩是無用的等案件ending就後悔莫及了我想這是PEUGEOT106大發這篇的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