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合點:06:00 高雄市中正交流道體育場捷運出口
第二集合點:07:00 下潮州交流道後左轉,0710出發,我會提早在那等各位..
全單集合點:06:00 鳳屏路上賓士廠前會合 7:40到達親水公園停車場(
萬安國小親水公園)
考量時間掌握有效,千萬別遲到!!
聯絡人:MONEY 0929812088
回程:預計最晚下午1時下山回程(冬季山區易起霧,以安全為優先)
地點:
萬安林道 全程約7.6K, 爬升海拔約1,188公尺,去程山路,回程水路(因88後接續919水災,因此需涉水過林道)
車停親水公園
車種:限登山車及巧克力胎,胎寬建議1.95以上.
注意事項:
1.一定要戴安全帽
2.一定帶足夠的水及些許巧克力,麵包等補充熱量
3.這條林道在冬天季節,容易起霧,氣溫及林相都會變化,要帶薄外套(回程下坡穿)
4.輕鬆騎就好,林道爬坡與柏油路完全不同,中盤幾乎用不到,因此隨時累了,想休息就休息,體力騎到哪算哪,享受大自然,本次約騎將會同BEETLES車隊共同前往,無論去程回程我會壓後,不要有壓力啦..呵呵...反正我也常牽車哈哈.別太擔心..這路線跟小弟輕鬆騎,吹吹風理念應該是一致的..
5.屬4+2行程,請有興趣者務必先行登記(含全單),以利J大掌握人數控制時間
6.,若進入霧區,下坡回程為安全需要,建議裝設後車燈
7.本次約騎採4+2方式前往,所以請有意願前往者,務必報名,另外,有4+2經驗的夥伴,可以的話儘量自行開車前往..
8.萬大林道接近大武,有許多野生動物會出來覓食準備食物,一些登山客及熱好攝影人員都會選在這個時節出現,為了維護大家的安全,可在車上加裝一只鈴鐺,另外,自備一只小塑膠袋裝我們食物吃剩的垃圾,別汙染大地囉..
9.萬安林道說實在並不輕鬆,我個人覺得比五公山還硬,原因是之前的萬安是石頭路,但據索尼,阿湯,阿蘇等夥伴上次騎乘記錄,路已經由挖土機剷平了一些,另因路徑改變且當時919沖毀便橋,因此首段需涉水過道,不過呢,這樣才像騎登山車嘛,幾張參考照片係取自索尼及阿湯,jasonMobile等夥伴的記錄,給大家看看,呵呵..等萬安結束了,那下次我們就可以約騎老七佳囉..
參加人員:
1.MONEY (第二集合點)
2.JASON(第一集合點)
3.crazy5(第一集合點)
4.勳爸(第二集合點)
5.大狗(第二集合點)
6.芋仔(全單)
7.小李(芋仔朋友)
8.小芋(芋仔朋友)
9.舞音樂(芋仔朋友)
10.JasonMobile(第二集合點)想知道這次能撐到哪裡才抽筋…
11.K.R吳(第二集合點)
12.Y祥(第一集合點)
13.怜伶(第一集合點)
14.老山羊(第一集合點)
15.阿角(全單)
16.KITTY(第二集合點)
17.阿頡(第一集合點)
18.清阿(第二集合點)
19.阿華(第二集合點)
20.啟祥(第一集合點)
21.小潘(全單)
22.
23.
夥伴們!! 一起來運動!!!



喜歡和認同我的人,才和我一起騎車.否則,請勿近~感恩.
老爹開著吉普車載著阿角,小馬和我,四人朝著枋山野溪溫泉出發了!!!
約莫05:00我們抵達了頗有緣份的枋野車站的附近,
依照小馬所提供的網路線索,很簡單滴就找到了目的地,
要看真相前,請先年滿18歲,方可觀賞,
12歲以上,請在父母親陪同下才能觀看,謝謝合作!!!
不囉唆,我們來看看今天的野溪泡湯真相:
放上一盞燈,揭開了今天的泡湯趣!!!

換裝

小馬迫不及待得先體驗

在老爹的堅持下,我們還有一鍋火鍋等候在側.

這瓶清酒是今日最會泡湯的傢伙.

角度好, 線條佳,正港天地裸湯



PS>網管說"限制級"不可,所以取下.
合照


想得到滴,非常讚!!!

背面線條看不夠,笑納正面.

PS>網管說"限制級"不可,所以取下.
還不夠,再來個側面寫真!!!
PS>網管說"限制級"不可,所以取下.
在溫泉裡泡的清酒,真是好滋味.

泡完湯,準備一下岸邊的美食.

好啊!!!!夠勁~~

來吧~~~


開啟美酒美食的大門.








拂曉泡湯,又是另一番感受.

老爹面前的泉水還滾著呢!

回想這裡我們騎過單車來2次了啊!!次次感受不同~

今天真的要謝謝阿角,雖是小馬的提議 ,但沒有他的"起瘋",就不會出現這趟旅程.
當然還有他青春肉體的完美演出啊!!!

全景


辛苦的老爹開著吉普車帶我們體驗快樂.

我呢?????呵呵,最是幸福啦!!!






遠方已經聽得見火車的聲音.

老爹蓋著粉紅色的毯子補眠中..............


"天地為家,大地為床"的最佳寫照

我也被偷拍了,嘻嘻, 小露一下.

小馬繼續在湯池游泳.

再吃一回.

再享受一回.

歸途

又是一"夜"值得回味的記憶!!!
喜歡和認同我的人,才和我一起騎車.否則,請勿近~感恩.
內文搜尋
X
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