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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中都橋下摔車的老伯~!


昨晚20:35

經河西路與中都橋往美術館路上

發有一位穿紅上衣配短褲的老伯騎腳踏車摔倒在地

在我們經過之前

也不知道已經躺在地上多久了

路過的人視而不見

正當停下車要打電話叫119

路過一名機車騎士已經打了

此時老伯也爬起來坐著

我們才放心離去繼續行程~!

世風日下很多助人的善事都讓人不敢為之

希望老伯沒事

表揚一下那位善心人士
2008-11-01 11:40 發佈
不知道是自己摔的還是被車撞到?

現在的路人都這樣啦,因為太好心都會被誤會呢!

你也是好心人一個

我也曾經在路上看到有騎士摔傷

腦子裡也一直在想:要不要幫這個忙(因為只有我一個人)

後來還是跑去看看他有沒有怎樣,並問他是否須要幫忙?或叫119?

還好他可以自己起來,幫他檢視一下,大致無礙,並叮嚀路上小心呀!!
看人摔車後!

絕對決對不能接近他,

接近他你就倒楣.....,

第一:怕被誤會

第二:你會很倒楣的進警察局

第三:倒在地板上的人說什麼警察都信

第四:你背一條很奇怪的案底





看到有人倒地,不要動他不要碰他不要接近他,所以停在路邊離他10尺遠後打119報警,之後迅速閃人
我的Blog! http://ww210447.pixnet.net/blog
木易咩 wrote:
看人摔車後!絕對決對...(恕刪)

基本上就是:

路上:看到有人倒地,不要動他不要碰他不要接近他,所以停在路邊離他10尺遠後打119報警,之後迅速閃人

路上:看到有人車禍,不要動他不要碰他不要接近他,所以停在路邊離他10尺遠後打110報警,之後迅速閃人

尤其是老人倒地,除了救護車,都不要動他,因為對倒地老人任意移動很危險

去年參加苗栗百公里/北大武九仞 颱風警暴前的出團 就親眼在鯉魚潭水庫觀景台看見一位長者突然暈倒,我也告知工作人員,幫他撐傘叫救護車。

路上發現,不是不救人,而是要小心處理,由專業救護車來處理是最好。

如果要留現場,一定要有一個目擊者可以證明您沒肇事,才可以留下來。
在高雄???來運動吧!!!油俠部落格:http://fatman99.pixnet.net/blog
是會很倒楣,沒錯!
但也不要怕到不理不管傷者,就記得至少要「三人成證」的原則。
三人,最好沒有利害關係的三人。
有人熱心幫忙,卻被當成肇事者
遭到被害人家屬喊打喊殺的,這種事時有所聞!
(家屬通常一看到親人受傷,還能很理性的不多)
所以還是冷靜處理比較妥當!!
凡事幫助別人之前先考慮一下自己

現在的社會有理說不清

救人變被告時有所聞



頭頂摩天輪~腳踏風火輪~! 約騎夢時代~輕鬆又愉快~!
國強 wrote:
凡事幫助別人之前先考...(恕刪)

感同身受,自己遇到過這種情形. 他是自己摔倒.我把他安置好後,他竟然說我開車要左轉所以讓他摔倒. 我回他一句話:你有看到是我嗎? 我是騎車耶. 真的是"靠"....被當兇手
Jacky Kuo wrote:
感同身受,自己遇到過...(恕刪)



景氣不好.現在假車禍(受傷).真詐財時有所聞.小心別當冤大頭.
台灣的社會真的變了,現在只有鄉下可以找到人情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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