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報紙有報導一篇高雄市的單車事故~
4輪50萬的車~單車30萬~2台擦撞~也有請警察有報案~
(保險公司初步認定一定要賠給單車了)
理賠報價~4輪2萬~2輪7萬~
最後保險公司以2輪先移動~以破壞現場~無法判斷責任歸屬
故不以賠償~
各位車友~
如以後不幸遇到事故~除了請警察來之外~
一定要保留現場或要自己劃位置在地上才移動車輛喔~
不然~~~
就可能無法理賠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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