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goma wrote:你怎麼知道中華賓士第(恕刪) 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所以交給法院判,證據會說話,所以法院判給賓士贏賓士不會有車故意不交,無論什麼理由,交不了就是交不了我一樣是消費者,沒必要替賓士說話,只是賓士既然願意退款,我還是維持一貫想法覺得賓士沒錯有時候這樣也好,上法院學一次乖,知道事情不是自己想的就對,以後說不定可以避掉很多麻煩
Ronniekuo wrote: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恕刪) 這麼明顯的時間證據,賓士在樓主提告後才開始生產樓主訂的車,車一到港就反殺,法官選擇心證不採納樓主的證據,只單方面接受賓士的論述,也就是說,不管樓主的律師收集多少有利的證據,在同一個法官的心證下都可以被技術性無視。希望二審法官採用懲罰性賠償觀點,給財大氣粗的企業一個慘痛的教訓,罰個六億做公益,讓他們以後知道要把消費者奉為老爺。反正戴姆勒排放造假在全世界各地都被罰上破紀錄的天價,台灣都沒動作,剛好搭波順風車罰一罰,宣示一下台灣司法的公正性,不會偏袒財團企業。
Mikadoyakumo wrote:這麼明顯的時間證據,(恕刪) 嗯,可以啊,錢是自己的,愛花錢請律師都馬可以反正最差就是60萬噴掉 + 一審和二審的律師費認真問你一句,你說的情形有可能發生在台灣嗎? (逞罰性賠償)這版上大部分人還是聽不懂,可能你們都沒上過法院,不怪你們我再說一次,很多事情你們覺得一定是對的事情,100%贏面的東西,上了法院都不見得會是對的社會事怎麼處裡? 就是能和平處理或私底下處裡就這樣解決就好上法院或找黑道都是下下策,小心賠了夫人又折兵網路上這些支持開版繼續上訴的,講句難聽點,都是在害你這些人都是看戲而已,自己好好想想,反正60萬也不是很多,自己爽就好我就不再回覆了
Mikadoyakumo wrote:這麼明顯的時間證據,...(恕刪) 關於台灣的法官~~唉........為什麼要繼續告下去,這一年半以來我覺得我代表的是消費者,我不是為個人一開始提告我就知道對我沒任何好處,可能最後我會賠了夫人又折兵,但是我只是想讓大家看到雖然小蝦米輸在法律條例但是我已經讓很多人知道,中賓整個過程處理態度,台灣的消費者永遠不會贏這些證據我目前會持保留態度,看後續怎麼處理,我一定公開給大家知道謝謝大家幫忙與支持
Ronniekuo wrote:嗯,可以啊,錢是自己...(恕刪) 我本來是不想回覆你任何留言但是你竟然都說你不會再回覆留言了我就正式跟你說一下2019/4月底中賓已經確定無法掌握車子狀況後叫業務安撫我們,叫我們等我也等到2019/8問他們到底知不知道車子狀況,中賓說確實無法知道,然後系統一直呈現生產中從2019/4-2019/10這半年我被兩賓耍的團團轉,已經生產的車不知道出了什麼問題無法回覆,他們一致口徑就是叫我等現在看到生產日期是2019/12,以消費者立場我更是無法接受這看起來他們就是把消費者當成白癡了這就是他們的以客為尊待客之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