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沒有遇過這樣的情形
今年年初出遊,結果被後車追撞
跟警察申請的報告書裡面,肇事責任100%都是對方要負
但是對方東拖西拖.要理不理的
約2星期後才有對方的保險公司來處理
一氣之下,小弟跑去租了一台S350(我被撞的是R350)
租了約2個月(修理+待料),租車費用是18萬元
然後修車的費用是14萬元
對方的保險公司堅持只賠14萬元,租車費用18萬元一毛也不肯出
於是只好走上法院
法官開了2次調解庭,對方也都不到場
照理說
1.我沒肇責
2.法官調解,對方也不甩
應該判決對我有利
結果今天法官竟然這樣判
1.修車費用判賠約3萬元,因為我的是4年車,所以要折舊(也不能從14萬折到變3萬阿)
2.租車費用判賠約4萬元
怎麼會這樣呢>"<
7萬元只超過我請律師的費用
更慘的是,律師叫我跟對方和解就好了
神經病,當初是他叫我不要和解
說這樣我拿不到精神賠償和租車費用(車是他叫我去租賓士的)
我想要問的是
1.是不是被撞還要折舊自己賠(R350也買不到舊品可以裝吧)
2.我如果上訴到二審,有沒有機會拿多一點錢,至少也要拿個20萬吧,自己賠13萬就自認倒楣(當然不會再請這個律師了,可惡)
3.對方出庭的是保險公司,法官會對他們比較好嗎,我真是鬱卒了一整天,被撞還自己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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